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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投票的提案(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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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页面“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投票的提案(2018.06.07)”是萌娘百科现有方针、指引或其他规范文件的讨论案

提案正文

鉴于近期管理层对几个提案和弹劾案的投票流程产生了较大的分歧,特此提出对现有投票流程的修正案以期减少分歧,提高效率。

管理员申请和针对管理层的弹劾案投票规则

本节针对萌娘百科:方针中申请管理员与去职降职条件相关投票条例相关条例进行修订,并废除萌娘百科:投票中申请管理员,弹劾管理员,弹劾巡查员以及其他相关条例[增 1]

以下投票规则适用于管理员申请问询以及所有弹劾案结束讨论后进行的投票

  1. 管理员申请人或被弹劾人没有票权
  2. 与管理员相关的投票,除申请人或被弹劾人外,每位管理员计4票,每位巡查姬计2票,其他用户可在投票区表态,但不计入票数
  3. 弹劾巡查姬的投票,除申请人或被弹劾人外,每位管理员计4票,每位巡查姬计2票,每位自动确认用户计1票,其他用户可在投票区表态,但不计入票数[增 2]
  4. 投票可分为(+)同意 (-)反对 ,以管理员和巡查姬各自权重乘投票数为最终票数
  5. 与管理员相关的投票,当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12[改 1],且管理员和巡查姬参与率超过2/3(管理员与巡查姬参与率分别计算)管理员参与率超过2/3,总参与率超过1/2[改 2]时,投票通过。除此之外,投票不通过
  6. 弹劾巡查姬的投票,当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1并且同意票票数超过当前萌百管理员与巡查姬所持有的所有票数的1/4时,投票通过[增 3]
  7. 管理员和巡查姬认为双方观点均不符合自身观点时可使用(∅)弃权 表达自己的观点。弃权的管理人员不算入参与人数。[增 4]
  8. 不投票或投弃权/中立票的管理员或巡查姬视为未参与投票

一般性提案的投票规则

本节针对萌娘百科:提案中投票与计票相关条例进行修订,并废除萌娘百科:投票中提案投票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条例[增 5]

以下投票规则适用于根据Talk:提案萌娘百科:提案[改 3]提出的对萌娘百科方针提出修改[删 1]提案的投票

  1. 提案投票使用简单二元投票制,每个管理员,巡查姬和自动确认用户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与全体优质编辑[改 4]均有1票
  2. 投票可分为(+)同意 (-)反对 ,直接计算同意和反对票票数
  3. 在有至少一位管理员并有[增 6]超过4位管理员或巡查姬表态时并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时,投票通过,除此之外不通过:
    • 当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1时
    • 当同意/反对票比例等于1,并且行政员查看后同意通过时[增 7]
  4. 管理员和巡查姬认为双方观点均不符合自身观点时可使用(∅)弃权 表达自己的观点。弃权的管理人员不算入参与人数。[增 4]
  5. 不投票或投弃权/中立票的管理员或巡查姬视为未参与投票

管理员与巡查姬的参与度计算

由于关注站内事务是管理员与巡查姬的义务,鉴于此:

  1. 每个管理员或巡查姬应当在连续5次4次或一年中50%(以先到达者为准)的[改 5]投票中至少参与一次投票(包括提案投票和人事案投票),即至少明确表达一次自己的观点[增 4],否则将会收到警告乃至撤职如该管理人员不能在两周内阐明自己连续投弃权或不投票的原因或原因不能被管理组接受则会被撤职[改 6]
  2. 在投票时应表明本人已阅读提案或人事案的内容并清楚自己投票的结果可能会对萌娘百科的政策带来影响,单纯的同意或反对票是不能被接受的,视为该管理员/巡查姬未参与投票

以上,请各位积极讨论。--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7日 (四) 12:55 (CST)

  1. User:北极星与南十字建议添加,根据User:CFSO6459建议将需要修订的条例进行修改
  2. 根据2016.7权限体系调整的内容添加
  3. 根据2016.7权限体系调整的内容增加并做适当更改
  4. 4.0 4.1 4.2 根据近日讨论中出现的问题添加
  5. User:北极星与南十字建议添加
  6. 根据User: 冥 血蝴蝶建议添加
  7. 根据现有方针添加

  1. 与方针内容重复,删去

  1. 根据User:冥 血蝴蝶的建议将人事案的通过要求增加至总数2/3通过
  2. 根据User:北极星与南十字与站长建议修改参与率规定
  3. 该提案已成为方针,以方针内容为准执行
  4. 根据User:铁拳无敌孙中山的意见与管理组意见修改
  5. 根据站长和User:安迪布兰顿大人意见修改
  6. 明确撤职条件

讨论区

这里贴下本提案与旧方针的对比表,供提案的讨论与投票参与者参考——

旧方针与本提案对比速查(最后更新时间6.14 23:00)
项目(加粗的为有实质性修正的) 本提案 旧方针 备注
(包括管理员的任命投票与巡查、管理的任命投票)人事案(参见萌娘百科:方针#用户权限体系(略称方针,下同)萌娘百科:投票(略称投票方针,下同)
关于人事案当事方的票权 管理员申请人或被弹劾人没有票权 见备注 投票方针未提及,方针中以“其他管理”[注解 1]的字眼进行了表示,此处属于再强调于是重新强调。
票权 与管理员相关的投票,除申请人或被弹劾人外,每位管理员计4票,每位巡查姬计2票,其他用户可在投票区表态,但不计入票数
弹劾巡查姬的投票,除申请人或被弹劾人外,每位管理员计4票,每位巡查姬计2票,每位自动确认用户计1票,其他用户可在投票区表态,但不计入票数
见备注 无实质变化。
投票选项 投票可分为(+)同意 (-)反对 ,以管理员和巡查姬各自权重乘投票数为最终票数
2.管理员和巡查姬认为双方观点均不符合自身观点时可使用(∅)弃权 表达自己的观点。弃权的管理人员不算入参与人数。
1.有效票种:(+)同意 (-)反对 (=)中立 [注解 2] 本提案主要对中立项做出了修正,现仅接受(∅)弃权 一项作为中立项。
投票通过条件(管理员) 1.当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2,且管理员参与率超过2/3,总参与率超过1/2时,投票通过。除此之外,投票不通过。
2.管理员和巡查姬认为双方观点均不符合自身观点时可使用(∅)弃权 表达自己的观点。弃权的管理人员不算入参与人数
管理员任免投票通过的条件:1.所有参与投票的票数超过2/3支持弹劾;2.具有票权的管理员中超过1/2支持弹劾。[注解 3]
2.正式投票不接受所谓“弃权”。弃权等同于未投票处理。[注解 4]
本提案在对投票选项进行修正的基础上,做出了三点修正:
1.规定弃权者不计入投票参与者(即计算投票是否通过的分母)
2.取消了旧人事案中对管理员支持率的单独要求
3.更改了投票通过的计算方法,即改为了计算赞同票/反对票比例的算法。
这里我们在注解中做一个示范:[注解 5]
投票通过条件(巡查姬) 当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1并且同意票票数超过当前萌百管理员与巡查姬所持有的所有票数的1/4时,投票通过。 “赞同弹劾票数”比”萌娘百科当前总管理巡查票数”> 1/4。 增加了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1的条件
无效投票的情形 当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2,且管理员参与率超过2/3,总参与率超过1/2时,投票通过。 / 这一条是对将弃权不计入总票数后的补充措施,用以防止投票参与人数过少而导致其在实际上缺乏代表性,这里再举个例子:[注解 6]
一般提案(参见萌娘百科:提案(下称提案方针)、萌娘百科:投票
票权 提案投票使用简单二元投票制,每个管理员,巡查姬和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与全体优质编辑均有1票 【管理员】每人投票权重4票,【巡查员】每人权重2票,【自动确认用户】每人权重1票。[注解 7] 将比例投票制改为一人一票制,同时对自动确认用户的票权进行限制(必须先期参与过讨论或者是优质编辑)。
投票选项 1.投票可分为(+)同意 (-)反对 ,直接计算同意和反对票票数
2.管理员和巡查姬认为双方观点均不符合自身观点时可使用(∅)弃权 表达自己的观点。弃权的管理人员不算入参与人数。
投票当且仅当使用【(+)同意 】、【(-)反对 】、【(=)中立 】({{同意}}、{{反对}}、{{中立}})中的一种。[注解 8] 本提案主要对中立项做出了修正,现仅接受(∅)弃权 一项作为中立项。
投票通过条件 在有至少一位管理员并有超过4位管理员或巡查姬表态时并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时,投票通过,除此之外不通过:
1.当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1时
2.当同意/反对票比例等于1,并且行政员查看后同意通过时
1.【有效投票】之【(+)同意 】票数大于【(-)反对 】则【提案通过】。反之不通过
。2.如果出现投票有效但【(+)同意 】=【(-)反对 】时,由行政员决定通过或不通过。[注解 9]
同意/反对比比例大于1的通过条件未发生实质变化。
投票有效条件 1.在有至少一位管理员并有超过4位管理员或巡查姬表态时并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时,投票通过,除此之外不通过:(后略)
2.管理员和巡查姬认为双方观点均不符合自身观点时可使用(∅)弃权 表达自己的观点。弃权的管理人员不算入参与人数
3.不投票或投弃权/中立票的管理员或巡查姬视为未参与投票。
1.投【(+)同意 】、【(-)反对 】、【(=)中立 】的人数之和,小于 自然人(【管理员】+【巡查员】)/2 时视为【提案投票失败】 。(例:2017年8月18日萌娘百科共有9位自然人管理员+21位自然人巡查员。有效提案投票需要至少 (9+21)/2=15人)
2.【(+)同意 】+【(-)反对 】之和的票数,小于【(=)中立 】票数视为【提案投票失败】。[注解 10]
变动较大,新提案仅要求有超过四名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管理员)参与表态(不弃权)则投票有效;旧方针要求参与人数超过在任管理人员的二分之一,且赞同与反对票票数之和需大于中立票票数。
与投票相关的其他规定(参见萌娘百科:方针#去职降职条件
不履行票权导致的去职 每个管理员或巡查姬应当在连续4次或一年中50%(以先到达者为准)的投票中至少参与一次投票(包括提案投票和人事案投票),即至少明确表达一次自己的观点,否则将会收到警告,如该管理人员不能在两周内阐明自己连续投弃权或不投票的原因或原因不能被管理组接受则会被撤职。 见备注 不履行票权去职的次数条件未发生变化,但——
1.旧的方针仅要求管理人员不得连续多次缺席人事投票,未对提案投票作出要求。
2.旧方针将弃权视作参与了投票,但本提案则不将弃权视作参与投票。
对于投票的强制性要求 在投票时应表明本人已阅读提案或人事案的内容并清楚自己投票的结果可能会对萌娘百科的政策带来影响,单纯的同意或反对票是不能被接受的,视为该管理员/巡查姬未参与投票 见备注 即要求投票者必须说明其赞同或反对的理由,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在旧方针中,人事案未有类似要求,而提案有“无理由反对/中立视作【废票】”的规定。
注释
  1. 方针原文:管理员弹劾投票中,【其他管理】每人4票,【巡查】每人2票(后略)。
  2. 摘自投票方针
  3. 摘自方针。
  4. 摘自方针。
  5. 以最近一次人事投票为例:时任管理员10人(排除被弹劾的管理员),其中5人同意、3人反对、1人中立、1人未投票;时任巡查19人,其中11人赞成、2人反对、0人弃权、2人弃权、4人未投票;
    旧计算方法:管理员赞同率=5/10=0.5未超过1/2;总票权=42/66=未超过2/3,故投票不通过;
    新计算方法(此处前述管理员的一票中立视作弃权):赞同票=5*4+11*2=42,反对票=3*4+2*2=16,赞同票/反对票=2.625超过2,故投票通过。
  6. 仍以最近一次投票为例,管理员参与率=8/10(注意,分子不计弃权票)超过2/3;总参与率=21/29超过1/2,投票结果有效。
  7. 摘自提案方针。
  8. 摘自提案方针。
  9. 摘自提案方针。
  10. 摘自提案方针。

--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4:31 (CST)

大体赞同,提两个问题:
  1. 管理员申请与弹劾一章第四条中,对管理员与巡查参与率的计算具体方法个人认为有待商榷。就近来数次投票与社区现状来看,分别计算2/3参与率有较大的可能导致类似提案流产,或许可以考虑该为其他方案(例如(仅举例):①管理员与巡查参与人数共同计算,超过总人数四分之三方为有效②管理员超过三分之二,总人数超过三分之二)。
  2. 这个提案应明确其将替代/更改哪些现行的方针(如同立法中的附则),毕竟现行方针中涉及到提案与人事投票的就有萌娘百科:提案萌娘百科:投票萌娘百科:方针的用户权限一节(我相信可能还有更多),这些方针甚至彼此间就出现了矛盾,我希望这一提案能够改变这一状况,而不是让一团乱麻上再多一个结。--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13:28 (CST)
总体而言还是感到提案方与参与讨论方对于现有的投票方针多少有不清楚的情况,我明天会花时间给大家做个整理放在这里。--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22:06 (CST)
萌娘百科:投票是综述性的页面,页面里也有注释:本段文字如与xxxx不符,则以xxxx为准。
萌百的投票也就只有提案、申请/弹劾管理员、弹劾巡查员,分别在萌娘百科:提案萌娘百科:方针中有所解释;而讨论版的冲突解决投票,也可在萌娘百科:方针#冲突解决中找到答案。
综上,相关规定并未有冲突或矛盾。但若能在本提案中解释清楚,也是极好的。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8日 (五) 13:18 (CST)

呃,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这很滑稽么?投新的投票看样子还要用旧投票来通过?这件事应该站长一个人先强推啊?--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7日 (四) 13:44 (CST)

就算让他来强推,至少也要给他一个动力不是吗。--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22:06 (CST)
要一点动力也没有也不至于发起这个讨论。改进投票规则就是站长发起的。虽然我觉得他应该直接改,不要让受影响的人员投。这看起来就像是在联合国投票制裁五常一样。--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7日 (四) 22:36 (CST)
从程序上来说,他自己改就是亲自动用最终决定权,剩下的我不公开讨论了233--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22:46 (CST)
这难道有什么问题么?站长和联合国不一样啊--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8日 (五) 00:12 (CST)
未投票、弃权票、中立票应有区别。
「收到警告乃至撤职」应该具体化。--宫本美代子 2018年6月7日 (四) 13:46 (CST)
Like支持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8日 (五) 13:18 (CST)
@宫本美代子第一个问题,目前我以及一些与我有相似立场的人的想法大致是:未投票是自动放弃行使权力,不止不算做票数,还要接受不参与社区事务的对应惩罚;弃权是在权衡过后选择不赞同/反对,相当于是主动放弃行使票权,不计入总票数;而中立票本身定位不明,和弃权似有重合,不如二者取其一。
第二个问题,以效力最高的萌娘百科:方针之规定,管理“连续4次或一年内50%以上投票都未参与”即为去职条件,不过巡查未有规定,我觉得提案方可以考虑适当注明/增减相关内容。--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22:06 (CST)
节操酱支持北极星与南十字对于未投票的观点,但中立票才应该是权衡利弊后无法做出判断的选择,而弃权票应该定位在票权用户对该投票不关心/不了解。且弃权票、无理由中立,都应该接受多次未参与投票而自动离职的惩罚。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8日 (五) 13:18 (CST)
@北极星与南十字维基社群似乎也只有弃权一种「第三选项」,个人不反对中立与弃权合并,并同意对维护人员多次缺席投票的惩罚规定。--宫本美代子 2018年6月7日 (四) 22:25 (CST)
反正我个人感觉之前加进来太多不严格的投票选项(好像来源是一次模板增加),加了一些诸如“中立”、“带条件同意”之类令人困惑的选项,着实很让人恼火,能一块解决了最好,或者至少让这个遗留问题不至于造成什么重大影响。我会明天或者之后抽时间再按照上面的提法给提案加一些修改意见。--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22:46 (CST)
(+)支持 (+)同意 (+)带条件同意 =支持
(-)不支持 (-)反对 (-)弱反对 =反对
(=)中立 (∅)弃权 =弃权--宫本美代子 2018年6月7日 (四) 23:04 (CST)
幸好我自己写的时候写到了。自动确认用户可以在讨论版发起投票么?--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7日 (四) 13:51 (CST)
@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看什么类型的投票,如果是那种一般的投票(就是层级低于提案和人事案的那种,讨论之后的投票),一般用户发起也可以。--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22:06 (CST)
这提案难不成是要用鼓掌通过?_yoonhɑkcher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13:54 (CST)
能考虑到(+)同意 票和(-)反对 票的比例,这样算是很合理了。
窃以为在决定重大事务的时候,(=)中立 票本身的存在意义都是存疑的。如果出于希望维持现状的目的,那么(+)同意 (-)反对 总有一款适合。如果心存疑虑,不知道该如何表态,这种情况下其实也就相当于(∅)弃权 了。
如此来说,倒不如定义(=)中立 算是一种“积极的弃权”,即确实对提案进行过考虑(而不是事不关己的态度),但权衡过后无法选择其中一方,并且在投票中需阐述这些理由或想法。这种情况投下的(=)中立 票,不算有效票(不计入分母和分子),但也不属于“未参与投票”(与(∅)弃权 及未投票区分开来)。--安迪布兰顿大人讨论) 2018年6月7日 (四) 13:57 (CST)
当然以上的想法都是基于“假如一定要让(=)中立 (∅)弃权 有所区别”这一设想提出的。如果不考虑这个的话,或者觉得操作起来太复杂的话,那还是把(=)中立 一律按(∅)弃权 =不投票处理吧。--安迪布兰顿大人讨论) 2018年6月7日 (四) 14:07 (CST)

_(:з」∠)_ 记得以前有人提到过,中立实际起到的作用其实就是反对--「あの未来に続く為」だけ、の戦いだった讨论) 2018年6月17日 (日) 20:58 (CST)

说一点我的意见
关于萌娘百科投票办法的修正案

一、投票的适用范围
投票是萌娘百科解决社群争端的手段以及对重大人事任免案、政策提案审核的程序
适用于投票的场合包括以下三种:
关于提案的投票
人事任免案的投票
当在讨论区或条目页面讨论区,针对某项特定议题的讨论,萌娘百科社群无法通过一般性讨论解决争端时的解决办法

二、投票的开启
关于提案的投票,必须由提案的起草者发起,并在发起投票时@全体维护组成员,原则上应该在本提案3-7天内没有更多讨论后开启,在投票开始后,提案正文不应再做任何修改
关于人事任免案的投票,应由管理员发起,并在发起投票时@全体维护组成员,原则上应该在本任免案3-7天内没有更多讨论后开启
对于一般的投票,可由讨论的参与者发起,投票的结果对整体社群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应当作为日后编辑的重要参考。对讨论结果的恶意违背应当被制止,对于投票结果仍具有强烈异议的,应当提请管理员或站长仲裁
任何投票原则上应当持续7天

三、投票三原则
原则一:对投票具有票权的参与者应当在投票开始时收到关于投票的通知,提案和人事任免案的投票,应当@全体维护组成员;一般性的投票,应当@本讨论串下的所有参与者(必要的知情)
原则二:在投票过程中,允许投票者根据讨论的进展修改自己的投票,但是在修改时应当保留前后投票并用删除线表示而非直接删除(投票的自由)
原则三:当一件投票通过或被否定之后,三个月内不应当提起推翻该投票结果的其他投票。但是被打回再议的提案不在此列(一事不再议)


四、票权
在任何投票中,管理员占有4票票权,巡查姬占有2票票权,自动确认用户占有1票票权
在提案及人事任免案中,自动确认用户及人事任免的对象不具有票权
在投票中,允许同意、反对、中立三种投票
未参加投票的维护人员以弃权处理

五、投票的计算
在投票票数的总计算中,以同意与反对的总票数为准
在提案的计票中,当中立票超过总票数的20%时,提案应当被视为“打回再议”;反之进入同意票及反对票的计票程序
在提案的投票中,当同意超过总票数的2/3多数,且超过1/2的参与投票的管理员同意时,任免案通过,反之不通过
在管理员人事任免的投票中,当同意超过总票数的2/3多数,且超过1/2的参与投票的管理员同意时,任免案通过,反之不通过
在巡查姬的弹劾投票中,当同意超过总票数的1/2多数,且超过1/2的参与投票的管理员同意时,弹劾案通过,反之不通过

六、维护人员对投票的职责
(待补)

--Administrator KumoKasumi 2018年6月7日 (四) 14:10 (CST)

云霞前辈,我建议像上面一样,不设置管理员同意的人数限制,质疑理由我已经在弹劾案讨论串阐述。--Silverpearl讨论) 2018年6月7日 (四) 14:16 (CST)


raddit 抱歉 reddit上多了的方案 有如下两个建议

  1. 弹劾案中 简单多数的方针太过苛刻,我仍同意整体需达到2/3的总票权方可弹劾的条件。
  2. 一般社群编辑共识需有至少一名管理员许可的前提,以确保管理员参与监督规则制定。

非常赞同全体参与比例的提议,具体数字另行讨论。但是建议强调管理员义务包括参与重大事务和组织成员任免投票

对云霞方案 争议点

  • 理解中立票对于再讨论的意义,20%的数值在实际操作上可能变成阻挡决议执行的手段,需再考虑。(建议40%)
  • 提案我认为满足简单多数(即同意票权大于反对票权)即可
  • 小范围(非全站政策或重大/争议性讨论【可以以提案参与投票维护组人数为界定】)社群共识类投票 只要满足参与投票票权简单多数即可 无需参与总人数前提。

--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8年6月7日 (四) 15:28 (CST)


搬运一下我在讨论版写的建议的简单版本:

撤销管理员需同意三分之二条件,平衡管理员和巡查员的权限; 每次投票事件应硬性规定充分通知到统一的联系方式(向常用联系方式进行推送),未充分通知则投票无效。

统一管理、巡查的常用联系方式,如果做不到在投票的时候还有事不能投和故意不投不到应自动解职(一次就算),不再录用。为此需要准备一个禁止入职管理、巡查的名单。

所有投票案件,必须有一个符合“中立”字面意思的折中方案,投同意和反对票的视为(-)反对 中立方案,投中立票视为(+)同意 中立方案,投中立则不加入同意/反对票中。

(∅)弃权 应符合字面意思,(∅)弃权 则完全不加入计票以防止弃权票影响结果。弃权票应设置惩戒性措施,每个管理与巡查将有固定的合法弃权票量,超过则视为不投票(建议只设置两次)

在规定时间内有出现让站长锤爆的事件,应失去投票权利,但不计入解职计数。

我相信很多管理投(=)中立 (∅)弃权 ,尤其是人事任免中不投(+)同意 (-)反对 初衷是想表达中立态度和弃权意愿,或者希望事件最后以第三种方式解决。很多事情着实令人厌恶站队,尤其是弹劾案因旧投票规则散发出的权力斗争气息真的让人相当不爽。--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7日 (四) 18:12 (CST)

提案和人事案是为了推动萌百政策发展,如果同意修改方针和任免管理层就投(+)同意 ,想维持现状就投(-)反对 ,中立提案只会让一些管理员继续划水。事实上,设立中立票的初衷就是防止管理员因为不愿关心相关提案又多次不投票而被撤职。如果想要不站队就直接弃权,而中立方案并不可能在每个提案出现。如当前提案,要不就修改目前的投票制度,要不就不修改,难道还能修改一半的吗?--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8日 (五) 12:14 (CST)
投票只能投(+)同意 (-)反对 (=)中立 (∅)弃权 和不参与视为未投票,从分母中扣除;其余情况比如(-)弱反对 视为废票,废票等同未投票。应该是这样的没错吧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8年6月8日 (五) 11:07 (CST)
“管理员/巡查员漏一次投票就撤职”或许有些太严厉了,不是每个人都经常有时间上萌百,三次元事务可能会突然繁忙。
而且不是每个人都会在网络上有常用联系方式,比如秋叶就不使用IM(即时通讯软件),除去萌百,他公开的社交账号只有微博。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8日 (五) 13:18 (CST)

顾及到管理权重太高的话在(=)中立 (∅)弃权 等不可行的情况下稍微削弱一点(3票)是否可行?Hamon002讨论) 2018年6月8日 (五) 11:18 (CST)

按照现在管理和巡查的比例算,削除管理需要过三分之二的条件就可以有效削弱管理特权。--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8日 (五) 11:59 (CST)

节操酱不太建议撤销“必须几分之几管理员同意”的规定,因为管理员人数不及巡查员,而管理员对萌百的了解程度又是普遍大于巡查员的,不排除会有巡查员带节奏。建议有能力的巡查员申请成为管理员,获取更多权限与话语权。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8日 (五) 13:18 (CST)

关于提案,节操酱仍然建议管理员、巡查员、一般用户能有不同的权重,理由同上,管理员、巡查员和一般用户对萌百的了解程度不同,可能看到的问题不同。
另外还是建议保留中立票,但进行限制,比如无理由中立、无理由反对,都应视作划水。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8日 (五) 13:20 (CST)

这次投票还让我发现一个更深刻的问题。“有理由”以及“同意”的投票也并非不是划水。
部分管理员和巡查姬的同意票中,能看到不少漠视提案区讨论的投票。包括将讨论中已经有较大争议的弹劾理由当作无争议的弹劾理由,或者将自我辩解当成嘴硬,因此认为自己的同意票“是必要的”。我不认为这是具有独立思考和民主素质的人应当做的事情。--东山奈央讨论) 2018年6月9日 (六) 11:08 (CST)

整件事的问题重点就是管理权限过高,重点也应该是分散管理员特权以推动发展。而且无理由中立和反对解释权又在管理那边,向管理集权只会加剧分裂。--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8日 (五) 18:16 (CST)

该提案的目标并不是削弱管理权限,而是对最近的弹劾案中暴露出的根据萌娘百科现行规章理解不同可衍生出不同的计票方式从而左右投票结果进行修正。管理组尊重投票结果,但是不能因为规章缺失而扭曲投票结果。因此在对管理员的权限问题进一步讨论前我们需要修改当前的投票制度。--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13:31 (CST)

个人认为应当加入算入票数的积极弃权,与不算入票数的消极弃权相对,即(=)中立 不等于(∅)弃权 。这也是一种有意义的意见陈述方式,应由投票者自行选择,而非强迫让本来持积极弃权立场的人投反对票,这种强迫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积极弃权的另一好处是,对于未来可能存在的非二元论型表决具有相当大的意义(比如在反对票超过某比例/赞成票超过某比例/其他情况的时候采取不同策略时,前两者胜出的比例会高于加入积极弃权票,不能很好反应社群意见)。

个人认为遇到规则不清晰的情况,讨论中心应该是要明确其定义来完善规则,而不是随意作不清晰规则的减法,会影响投票的公平性。--东山奈央讨论) 2018年6月9日 (六) 10:54 (CST)

在目前任何一个政体的立法机构中都不存在非二元型表决这一说法,而如果需要在一系列提案中选择一个也不会使用中立这一模糊的概念,而是使用排序复选制或积分投票制这一方法。因此正如我给User:红魔狗头人留言所述,弃权票可以很好的弥补缺少中立带来的问题,也不会让管理人员因为有中立的存在而不参与讨论。--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13:28 (CST)

我想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萌娘百科_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管理员申请与去职的相关方针的修正案(2016.08.21)的讨论记录。

引用站长的话:“目前我认为新上任管理获得社群超过一半的现任管理支持(必须是直接支持,不能是中立或者反对)很有必要。这可以避免社群快速分裂成几个各自为战的小群体”。现在你们是要取消中立消极的反对弃权沉默的反对,而在目前公开实名投票的情况下,直接反对很容易被当作针对个人和团体的“对立”,那么如何避免“我不想同意但是我又不得不同意”?

再引用站长的话:“我认为中立和反对票区别不大,因为上任投票就是要获得社群认可,反对意见其实在讨论区里写更好(弹劾也是要获得明确弹劾表态)50%限制也可以避免某些管理大量授权新巡查为某人上任弹劾投赞成的情况”,取消50%管理员同意的限制,现在巡查姬人数众多,再取消中立消极的反对弃权沉默的反对,怎么防止某些交游广泛的管理员通过小团体控制管理员任免投票?——来自糟糕的妹控狗头人 2018年6月9日 (六) 13:00 (CST)

首先,我并没有要取消管理员同意限制,这是当前讨论区讨论内容,并没有被写入提案。
其次,中立票很容易成为一个不受惩罚地划水选项,因为中立就相当于表态但并没有对提案做出实际贡献,甚至可能都没有认真阅读,但也不会因此收到惩罚。我并没有说要取消(∅)弃权 ,但是弃权票不能算入总票数。管理员和巡查姬可以通过弃权在投票区发表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中立和弃权在我看来有着类似的作用,都表示管理人员对于双方意见都有认同但无法抉择,因此中立和弃权唯一的区别就是能不能让管理人员逃过不参与社区决策的惩罚了。因此我提议将连续弃权警告次数改为至少5次,这样管理人员可以在自己不能明确表态的投票中使用弃权表达自己的立场,但又不会滥用中立导致在实际意义上不参与社群讨论但又没有相应惩罚措施。而连续5次弃权这在任何一个国家或社区的议会或管理会议上都不可能被认为是一个积极参与社群事务的信号吧。--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13:28 (CST)
首先,你的提案要“废除萌娘百科:方针中申请管理员与去职降职条件相关投票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条例”,而且并没有提到管理员任免投票中赞成的现任管理员人数要求,那不就是“取消50%管理员同意的限制”?
其次,“上任投票就是要获得社群认可”“弹劾也是要获得明确弹劾表态”,相比明确反对,中立和弃权就是一种态度缓和的不赞同。你不让人“划水”,请问你有什么方案解决由此带来的“我不想同意但是又不得不同意”的问题?——来自糟糕的妹控狗头人 2018年6月9日 (六) 14:12 (CST)
你可以选择弃权,但是不能连续弃权。
如果能得到大部分管理层人员的同意(目前正在讨论是否需要将全体同意票数达到2/3,这在当前即使所有巡查都同意也要至少5名管理投同意票),即使管理不全同意也未尝不可。如果是大部分管理都反对的人选,在巡查眼中也很难好到哪里去。现在的制度导致划水的管理成为改革的绊脚石,这次修改有一部分也正是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的。--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15:11 (CST)
巡查姬的要求很低,增长速度可以很快,不能按现有的数量来计算。
按你的方案,投“弃权”视为未投票,那么如何表达“态度缓和的不赞同”?一个人申请管理员,我觉得他还没有完全满足管理员的条件,但是又不想让他觉得我针对他个人,我应该怎么投票来表达我不赞成?——来自糟糕的妹控狗头人 2018年6月9日 (六) 15:52 (CST)
我们在讨论版上就事论事,反对一个人成为管理员并不代表反对他的为人。我本人和其他管理组成员亦发生过很多意见冲突,但并没有影响我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君子和而不同,我认为能就事论事而不是论人也是一个管理员的重要品质。--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16:17 (CST)
我们在讨论版就事论事,不代表今后的新人都会就事论事,也不代表现在的人以后仍然会坚持就事论事,更何况中国大陆仍然是“人情社会”,实名投票使人存在顾虑仍然是事实,很难满足你理想化的投票方案。
我以前玩过一些号称战争策略游戏的页游和手游,什么《红色警戒之世界大战》、《三国霸业》之类的,主要就是建城造兵采资源打仗。玩这些游戏,新人进去最重要的不是充多少钱,而是找一个dalao多的公会/联盟/军团,散人和小势力只会被孤立然后被无限养猪无法发展。
既然你的提案取消了在管理员任免投票中表达“态度缓和的反对”的中立票和弃权票以及“50%以上管理员同意”的门槛,那么你的新方案如何避免“不想赞成而又不得不鼓掌通过”的情况呢,又如何防止一些管理人员抱团掌握票权,使得其他管理人员不得不战队选择团体加入以避免被孤立,最后导致萌百分裂成几个山头打架?更别说你的方案把弹劾巡查姬的条件大大提高,而巡查姬上任就那么简单,如何防止“某些管理大量授权新巡查为某人上任弹劾投赞成的情况”?——来自糟糕的妹控狗头人 2018年6月11日 (一) 00:57 (CST)
上面那位您犯不着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吹毛求疵吧?--Administrator KumoKasumi 2018年6月9日 (六) 16:02 (CST)

要理解目前问题出在哪,我们需要细分一下目前投票案中各个职位的权利有哪些:

首先,管理员同意三分之二和总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是串联条件,意味着只要随便一个环节不过,提案将不被通过。总票数中管理和巡查的票权是等效分布,这意味着巡查员只可以在管理点头后拒绝推行,如果管理摇头,巡查的意见不论是同意还是反对都没有意义,区别只能看出是否存在阶层分化。

这意味着管理员拥有额外的,单独的拒绝权,设部分管理员已经打算完全拒绝所有提案,那么只要三分之一以上一丁点的人支持完全拒绝者,就会导致任何投票提案无法通过,也包括人事任免,这能有效阻止新鲜血液的入职、晋升,而辞职和不上班并非投票决定,想走还是比较容易的。

这有点类似于联合国中的常任理事国,可以完全坐稳位置并直接行使否决权无效一次提案。由于萌娘百科的管理职责并非只是处理事务,维持社群秩序,这样的权利机构将提供给管理拉帮结派完成后完全自由行政的特权。

在数次旁观管理员滥用任免权,解释权,封禁权对他人进行失礼的“善意推定仲裁”后,个人认为时代需要淘汰这个旧版的“战时管理”政策,一定程度上收缴无法限制的管理员权利,并将更多有限的权利发放给巡查姬。

然而,不可忽视在投票案中(=)中立 (∅)弃权 的存在并直接否决在非二元改进议案(除去人事任免和用户封禁,大部分改进都允许走第三条路)中两种非站队票的积极意义。如果议案不够满意,但部分议案的确有可取之处,甚至十分适合,没有中立与弃权将会导致议案尚未修缮就直接执行,提高负面影响的效果,将可能对萌百社群产生巨大的伤害。

我这几天的单独迭代思考中,发现我之前提议的弃权处理方式较为模糊,且站长拥有了最终解释权。因此我决定魔改至以下方法:

1、三元式议案保持原状,同意和反对票是反对中立议案票,而中立是同意中立议案。

2、投弃权票将额外计数,投红绿灰三种票视为不需修订议案的票数,投弃权票视为该议案需要重新修订并重新计票的票数。

3、鉴于萌百的投票时间相当长,应只提供一次修改议案的机会,投弃权票的管理和巡查应协同投票发起人迅速讨论出修订案,第二次投票中只有红绿灰,再投弃权视为违规行政,一次去职。

4、中立议案应由发起者提供并有解释的义务,无需站长审核。

5、如果出现无法调和并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拿出修订案,该议案只能由站长写出,此时的议案同样算作修订案,没有弃权票。

6、人事任免没有中立票,弃权票不计数,不设置管理员点头门槛。

这样做的效果是:

1、在管理员扯皮扯不出结果的情况下迫使管理员打消冷处理的念头带来的的站长强推。

2、站长将可以起到额外的领头作用,如果这都无法解决,那什么制度都无法解决大分裂的到来。

3、平衡管理和巡查的权利失衡(需要对巡查姬的数量加以限制和可能的第三权利者)

4、更多元化的意见将由弃权和中立者表达,同时不会导致议案一直过不去,也不会出现消极投票。

额外需要提醒和呼吁的是:

“善意推定仲裁”是一个相当恶劣的行为,将严重影响底层高贡献用户的粘性,应严厉禁止并设置即便是当权者也无法承担的惩罚。任何单方面的“善意推定仲裁”都是一种极其恶劣的恶意推定、诽访。理解从来不是单向的。

本着善意推定的原则,我在这次观察案件的结果是“萌百制度有问题”而不是“管理和巡查昏庸无道”,我坚信改进后各个管理能重新调整为指引萌百社群走向光明大道的指路人。我也坚信所有管理都能对得起自己的梦想与努力。--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9日 (六) 14:59 (CST)

你把站长和管理的参与度想得太高,现在站长大部分意见都是和稀泥,管理员只有少数几个在活跃,很多人都是因为自己不关心提案发展但又不得不投才投下中立票(参见萌娘百科_talk:提案/未通过提案/关于标题符号问题的提案(2017.4.25)),所以只有通过简化流程才能让希望对萌百做出贡献的巡查和管理真正的将手中的票发挥价值。--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15:11 (CST)
“应只提供一次修改议案的机会”
提案直到投票之前,都需要不断吸收大家的建议与意见进行更改,如仅允许一次修改,那必然无法满足大众。无论是已通过提案还是未通过提案,都肯定有不止一次的进行增删改。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10日 (日) 01:28 (CST)
应该是指投票开始后仍然没有达成共识的修改次数。这玩意再两三次也太那啥了。比如像现在这个没开始投的就可以无限多的改,毕竟发起投票也不需要管理同意才有效。顺带其实我是蛮不擅长写正式公文的,如果还有逻辑漏洞也烦请咬文嚼字的告诉我。--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11日 (一) 08:47 (CST)

"自动确认用户均有1票"是此方案严重的缺陷,毕竟开小号大军或者煽动对wiki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是一种Low-cost的行为,极易导致别样的小号大战或者多数人暴政。 平衡管理员和巡查姬的势力这一点我是赞同的,体系的集权度降低可以最大限度的抵消僵尸等行为的出现。 如果取消自动确认用户的投票权,我很可能会赞成此提案。 --铁拳无敌孙中山讨论) 2018年6月9日 (六) 19:54 (CST)

很多有经验的编辑并不是巡查姬或管理员,他们可能是不愿意牵涉进萌娘百科的一些管理事务或者没有足够时间管理萌娘百科,而一些针对特定专区的提案需要这些编辑发表意见,因此提案投票不能取消自动确认用户的票权。在萌娘百科:方针中已有对恶意刷票的警告与惩罚,因此毋需担心自动确认用户刷票的行为。--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22:44 (CST)
经过管理组成员讨论提案已被修改,敬请查看。--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23:24 (CST)

如何界定“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解释权在谁那?--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9日 (六) 23:36 (CST)

就是在讨论区中发言并与其他用户产生交流的自动确认用户。--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9日 (六) 23:44 (CST)
比如我们就是正在交流并就提案发表了意见。如果单纯使用小号在提案的讨论区发表无意义内容或自我回复,现行的方针已经指明这是破坏投票并可以对特定用户加以处罚。--2018年6月9日 (六) 23:48 (CST)

不要急着发动提案好吗,这么不成熟的东西拿出来有意义吗?好多提案明摆着是朝着不可能通过的方向在弄,而且相同提案先弄了个明摆着不通过的,会让之后有意义的同类提案也受影响。

  1. 首先2/3的比例,别说弹劾,就连新上任都几乎不可能了。
  2. 再者我反对任何形式的弃权票,投票只有三个选项,支持、中立、反对
  3. 我也反对提案所有人都1票,这是无端给投票增加额外混乱,应当全部统一为管理4,巡查2.自动确认用户1.
  4. 【且有至少一位管理员[增 4]超过5位管理员或巡查姬表态时,投票通过。除此之外,投票不通过】也太麻烦了,直接统计【赞同/反对】中赞同是否超过反对为佳。
  5. 【连续5次投票中至少参与一次投票】,感觉要求太宽松了。尤其是弹劾投票半年都不一定出现一次。 -- Baskice(talk) 2018年6月10日 (日) 01:45 (CST)
我还以为站长你这时候已经想好了直接更新,这个讨论话题只是陪管理走个形式呢--低调虐菜=小七-文库使用账户讨论) 2018年6月10日 (日) 07:43 (CST)
  1. 2/3的比例是根据User:北极星与南十字User:冥 血蝴蝶的建议修改的,可能的确过于苛刻,稍后改正。
  2. 中立票容易造成摸鱼现象,在大部分国家的议会中要不没有第三个选项有第三个选项也是弃权,没有什么中立
  3. 提案每人一票更能体现全站编辑的态度,
  4. 提案我认为至少要有管理人员参与一个提案才能体现管理层对站内事务的态度,如果一群自动确认用户随意通过一个提案的话管理员到底该不该认可这份提案呢
  5. 这里的投票包括提案和人事案,可能5次的确有点松,改成3次会好一点
另:根据讨论结果我看不出这份提案有不成熟或者朝着不可能通过的方向发展。如果是站长您想使用最终决定权否决这份提案那是您的自由,但我认为大部分编辑都不会认可这种行为。萌娘百科基于志愿者建立,您不能苛求每一个人都按照您的想法发展萌娘百科。当然萌娘百科是您的个人资产,您如果一定要这样做的话请随意。--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10日 (日) 11:46 (CST)

上面反对废除中立的意见确实不无道理,中立和弃权所表达的含义在客观事实上也确实不一样,但尽管中立的本义就是不站任何一方,但是放在实际情况下,它是会违背它的本义带有偏向性的。举个例子,对于欺凌,非当事人有三种选择:帮助被欺凌者、旁观,以及支持欺凌者。旁观就相当于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但在实际上,有利于被欺凌者的只有第一个选项,旁观帮不了被欺凌者,也不会阻止欺凌继续发生,其实变相支持了欺凌,这就已经不符合中立的定义了。
所以我支持废掉中立,只留同意反对弃权,如果实在不想/不能站队就干脆弃权,不要投个中立结果在实质上干扰投票结果,影响投票公平性。
当然,如果一定要想一个既公平,又允许中立与弃权并存的方案也不是不行:

方案

现在的中立 实际上相当于反对 三种选项里只有同意一项表示支持之意 这不符合中立原意 也不公平
公平的一种方案是 投中立算入分母 并且相当于给同意/反对各加一半的权重 但这不符合中立的定义 所以否决
那么还原中立的原定义 再加上中立属于观点的一种 所以投中立算入分母但不属于同意也不属于反对 这和现在不公平的情况其实一致 所以依然否决
两次否决之后 对于中立票公平的定义只剩下一种 就是根本不算入分母
又因为弃权票也不算入分母
∴此时中立=弃权。

所以此时其实有三种方案:
一、废掉中立,只留同意反对弃权,如果实在不想/不能站队就干脆弃权,不要投个中立结果在实质上干扰投票结果,影响投票公平性。(现在的提案就属于这种)
二、保留中立禁止弃权,然后重新定义中立票的权重,让它在实际上能保持它的本义,而不是等同于反对。(但是上方已论证过中立票既要保持原意又要保证公平的唯一情况就是不算入分母,但弃权票也是不算入分母的……)
三、允许中立与弃权并存,但二者均不算入分母,原因上方已论证。

--神隐的巡查秋月讨论) 2018年6月10日 (日) 14:53 (CST)

在投票时应表明本人已阅读提案或人事案的内容并清楚自己投票的结果可能会对萌娘百科的政策带来影响,单纯的同意或反对票是不能被接受的,视为该管理员/巡查姬未参与投票 的可操作性不够强。

  • 怎么判定某个人是不是表明了可能产生的影响?当作 EULA 打个勾就完事的话那么等于没有
  • “单纯的同意或者反对票是不能被接受的” —— 所以换句话说是不是每个投票都必须提供相应的 Statement / 解释?

-Ben | imbushuo | AS43126 - Biscuit, cookie or whatever (Discussion) 2018年6月10日 (日) 17:52 (CST)

目前是这么写的,不过暂时只要求带个理由就能接受。--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10日 (日) 22:46 (CST)

(☩)意见 “连续5次投票中至少参与一次投票”不够灵活,投票率可以常年保持在20%而不被查。而至于“明确表达观点”“阐明原因”等太过主观,操作中极易引发争议。

(☩)意见 不应该通过限制“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当有疑似情况发生时,投票参与人应可以请求用户查核。

(☩)意见 以及我人物不同权限用户的票权应再好好考虑一下。拉低管理员票权防止管理员一手遮天,巡查主管的内容不是网站的整体发展,且现在是直接任命主张和自确拉到同一水平线,但是允许参与任命投票。我认为任命投票210弹劾投票211提案211是比较好的选择。

(&)建议 不需要自确投票的场景我不认为应该列为无票权用户投票,可以在讨论区讨论,而且实际上维护组投票我不觉得应该被自确票影响。

(&)建议 我认为在投票情况低迷的情况下,行政员应该负责积极干预,发出警告告知其问题并要求改正,没有起色的应通过弹劾案除权。

以上,萌百现在冲突分歧小修小补不断,往往一个分歧就有巨长的讨论串,实际上讨论取得共识的可能性不大,讨论效率也不高,制度上还都是坑。希望现在有个大佬能主持一次清新而广泛的讨论,议决萌百政治制度,这样下去天天神仙打架吃枣药丸。

这个提案个人认为,虽颇有可取之处,但没有根本改变混乱的现状

--天花板讨论) 2018年6月10日 (日) 20:36 (CST)

感谢建议。投票率的问题正如我给站长回复所言会进行进一步修改。关于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如果您查看过往提案就会发现现在的提案参与率十分低,自动确认用户几乎都不会查看提案页,真正投票的只有在讨论区关注的用户或各个分区的主要编辑。目前为萌娘百科做出大量贡献的编辑大部分都已成为优质编辑,而会参与投票的自动确认用户已经是屈指可数了。而用户查核则是一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情,萌娘百科因为CDN的原因不同的用户的ip位址都是相同的,如果稍微有心一点很难有明确证据指出某些账号是同一个用户的傀儡账号。因此这条规定能在大多数情况下杜绝刷票现象。关于票权一事目前管理组大多数参与讨论的管理人员同意如此,站长可能会就此提进一步意见。另外,你也发现了目前萌娘百科割据的场面,事实上这是由来已久的问题,各个管理员目前各自为政,除了站长能够强推规定以外没有办法组织任何清新而广泛的讨论,也没有一个能够说服所有人的管理员出现,因此只能慢慢修改。--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10日 (日) 22:46 (CST)
这种「有个大佬…」的情况最好还是不要出现吧--宫本美代子 2018年6月11日 (一) 00:16 (CST)
毕竟我也陈述了,现阶段的讨论往往很低效,很难有效地达成共识。但是现在基本上是找不出这样一个人的。--天花板讨论) 2018年6月11日 (一) 10:43 (CST)
节操酱扯跑题一句:如果希望【一个】大佬出现来牵头改个,会有【独裁】之嫌疑。
若是要【民主】决定,必然会为满足大家的不同意见,而改革/推进缓慢。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12日 (二) 08:11 (CST)

根据当前萌娘百科:方针#去职降职条件,管理员与巡查员的弹劾投票的通过条件是不同的,而且在巡查弹劾投票中,自动确认用户是有票权的。在本次提案中,统一弹劾管理员与弹劾巡查员的通过条件暂不评论,为何取消了自动确认用户在全部人事投票中的票权呢?即使是一般编辑也总希望萌百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不想看到管理层与广大编辑者因意见相左而产生冲突。建议考虑底层做着基础编辑的用户意见,人民群众对有权者的民主监督是有必要的。--_(:3」∠)_讨论) 2018年6月13日 (三) 00:06 (CST)

@猥琐帝相关用户对此进行改动的理由主要是为了防止刷票(考虑到自动确认用户门槛较低),相应的改为了“参与了之前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与优质编辑”,并非彻底取消了自动确认用户的票权。虽然个人以为在旧提案有对刷票行为的惩戒措施;且此前并无刷票的先例的情况下,这个修改实际上并不是特别有必要的。--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4:35 (CST)
请仔细看清楚我表达的内容。我说的是人事提案,而非一般提案。本提案“针对管理层”,“废除萌娘百科:投票中申请管理员,弹劾管理员,弹劾巡查员以及其他相关条例”,意思不是说包括弹劾管理员和弹劾巡查员么?当前自动确认用户在弹劾巡查的投票中尚有票权,而这个提案的意思似乎是要取消自动确认用户在在全部人事投票,包括弹劾管理员与弹劾宣传员投票中的票权。--_(:3」∠)_讨论) 2018年6月13日 (三) 22:34 (CST)
是我失误,在上面的速查表更新了,对这个改动我本人也并不是十分理解。--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23:12 (CST)
@猥琐帝讨论了一番最后把这个改回去了,这里还是按照站长之前的方针行事。--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23:21 (CST)
这次提案把弹劾管理员与弹劾巡查员的通过条件改为相同了,针对巡查员的弹劾的通过条件变得更加苛刻了,不知道是否是有意为之,上面的速查表中并没有体现这一点。--_(:3」∠)_讨论) 2018年6月13日 (三) 23:35 (CST)
@猥琐帝修正了。
毕竟一开始是只打算针对管理的人事案做修正的,针对巡查的内容是后来才加进来的,难免有些考虑不足之处。--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00:06 (CST)
既然现在要明确关于弹劾巡查员的投票,就应该在修改之前再三考虑,把方案写清楚。“并且同意票票数超过当前萌百管理员与巡查姬所持有的所有票数的1/4”这一点,这次讨论的一个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就是中立与弃权票阻碍投票的通过,这又把中立与弃权票加入分母了,尽管这个通过条件很容易达成,也应该改成参与人数占比超过1/2这样。
另外,管理员弹劾中写的“管理员超过2/3,总人数超过1/2”有歧义,是管理员的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2/3,还是管理员参与人数超过2/3,需要写清楚,不要像上次投票一样经过了实际操作才发现这种难以解释的问题。--_(:3」∠)_讨论) 2018年6月14日 (四) 00:43 (CST)
第一个问题属于沿用旧方针里的内容,你有意见可以跟提案提出者提,毕竟如果要动这个的话属于实质性改动,我不能按照我的理解去解释。
第二个上面已经明示了弃权不算投票。--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07:38 (CST)
是我的笔误,这里的都是指参与率,感谢指正--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14日 (四) 22:39 (CST)
另一点“并且同意票票数超过当前萌百管理员与巡查姬所持有的所有票数的1/4”这条不考虑修改么?--_(:3」∠)_讨论) 2018年6月14日 (四) 23:51 (CST)
不考虑了,这条维持现状比较好--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15日 (五) 22:13 (CST)

“连续4次或一年中50%的投票中至少参与一次投票”

  1. 最好明确,当一年中总投票次数不足4次时采取后者,达到或超过4次时按4次投票至少投1次为最低标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
  2. 如果一年中的投票次数少到不足4次的话,也没必要用50%这个比例了,有一次参与就算参与了。
  3. 虽然不太可能,不过如果一年里只有1次投票的话……

--安迪布兰顿大人讨论) 2018年6月13日 (三) 14:49 (CST)

这个条件是直接沿用站长在方针里的原话,我猜测他想表达的也是两者只要有一个被满足就触发去职程序。做点补充说明我也觉得有必要。--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14:52 (CST)


针对@Baskice的看法:

  1. “421”的1是自动确认用户这一观点:实际上他们不是要防止刷票嘛,所以加了一个“优质编辑或者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但是我个人也有个疑问,万一大家讨论到终盘了,没啥意见的时候,如果一位自动确认用户想要投票,他还能怎么办?只要在讨论区说过话就算了是吗?
  2. 投票时不应该采用“中立票”这一说法。“中立”地发表意见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各位在发表意见时有中立意见是可以用(=)中立 的。一般大家都说“赞成票”和“反对票”或者“放弃投票权”,都说“同意意见”和“反对意见”。既然我们没有设置“赞成”模版,那么投票时应该很清楚的是(+)同意 或者(-)反对 或者(∅)弃权 ,作为对各方意见的回应,而不应该出现其他的模版。其他的模版都应该是讨论的时候发表意见用的。
  3. “总参与率”的提出实际上是因为“弃权票”实际上并不是票。弃权本身就是放弃投票权,正常来说,比如开人大会议的时候,都是“投票人数占出席人数”,“赞成人数占投票人数”,从来没有“赞成人数占出席人数”这样说法的。但是“总参与率”到底指的是“投票人数”呢还是“出席人数”呢?这个按照我的理解,“总参与率”应该是“总参与发表意见的人数率”,比如说管理虽然最后投的弃权不计入票数,但是你参与了讨论

事实上就是你已经知晓这件事情了,达到了这一条“使通过的决议有普遍适用性”的目的。而站长应该是理解为了“投票率”所以才会说有效票数占总体“票权”的1/2吧。

  1. 「明确表达一次自己的观点」确实写的有点模糊了,我觉得也应该更细化一点。

不知道站长你看了这个,会不会对想法进行一些改善呢?就像站长你表达的,遇到自己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就应该说出来,就应该被讨论。但是有的时候如果追求绝对完美,那真的会导致什么都无法推进的。这个提案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其实内容并不仓促。有了争议再去调整,比继续沿用错误百出的东西更应该被支持吧。况且我们还有一个月的试行期,如果还有觉得不合理的事情还是可以再修正的不是嘛? @bbrabbit:这些意见值得被采纳吗?希望能够进行再探讨一下。--Shortly(Talk) 2018年6月19日 (二) 01:30 (CST)

投票区

@Baskice • @冥 血蝴蝶 • @金萌桥姬 • @红魔狗头人 • @CFSO6459 • @蓝羽汇 • @Recital君 • @AnnAngela • @弗霖凯 • @W3jc • @兔兔耳宝宝 • @卫宫 • @一枚颜艺君 • @Nbdd0121 • @Rg224 • @Hlwan03 • @PLAcenturion • @Luenshi007 • @Bbrabbit • @声优编集者 • @宇文天启 • @Imbushuo • @平塚八兵衛 • @北极星与南十字 • @九江月 • @幽灵幽灵呦 • @空翊 • @铁拳无敌孙中山--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6月15日 (五) 22:18 (CST)

提醒一下各位,自2017年8月站长修改了提案相关方针后,提案投票程序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请各位在投票时多加注意。摘录如下:

  • 投票仅可投【(+)同意】、【(-)反对】、【(=)中立】,弃权票为无效票,无理由反对与中立亦为废票。
  • 通过条件包括:
    • 【管理员】每人投票权重4票,【巡查员】每人权重2票,【自动确认用户】每人权重1票。
    • 投【(+)同意】、【(-)反对】、【(=)中立】的人数之和,小于 自然人(【管理员】+【巡查员】)/2 时视为【提案投票失败】 。(例:2017年8月18日萌娘百科共有9位自然人管理员+21位自然人巡查员。有效提案投票需要至少 (9+21)/2=15人)
    • 【(+)同意】+【(-)反对】之和的票数,小于【(=)中立】票数视为【提案投票失败】。
    • 【有效投票】之【(+)同意】票数大于【(-)反对】则【提案通过】。反之不通过;如果出现投票有效但【(+)同意】=【(-)反对】时,由行政员决定通过或不通过。

另,本人在提案最开头为大家提供了本提案与已有方针的对比表,供各位参考。--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22:50 (CST)

同意

(+)同意 个人认为该修正案可能还有一些细节有待完善,但总体的方向是对的,我们应当先迈出这一步。--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22:50 (CST)

(+)同意 和旧版的方针相比已经细化改进了很多部分,我觉得可以--安迪布兰顿大人讨论) 2018年6月16日 (六) 08:59 (CST)

(+)同意 更进一步总是好的,希望执行可以到位。--W3jc讨论) 2018年6月16日 (六) 10:55 (CST)

(+)同意 是时候更新一下方针了。——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8年6月16日 (六) 12:23 (CST)

(+)同意 比起旧方针,重要的几点已经明确了,而其他地方还有优化空间。--Ether(讨论) 2018年6月16日 (六) 14:42 (CST)

(+)同意 提案的要点在于改变什么,希望这份提案能够改变某些摸鱼划水,极其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的现状--Administrator KumoKasumi 2018年6月16日 (六) 17:15 (CST)

(+)同意 比旧方针要公平多了--神隐的巡查秋月讨论) 2018年6月16日 (六) 17:42 (CST)

(+)同意 至少和现有情况/方针比要强的太多了。-- ❀~夢蝶葬花~❀ 留言(ノ*=ω=)ノ 2018年6月16日 (六) 19:45 (CST)

(+)同意 虽然是仓促提出的提案,还有欠缺考虑的地方,但相比于旧方针无疑是进步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部分问题。--_(:3」∠)_讨论) 2018年6月16日 (六) 19:57 (CST)

(+)同意 既然没有退回再议,就投支持吧,毕竟在进步。自确。--天花板讨论) 2018年6月16日 (六) 20:32 (CST)

(+)同意 希望这次提案能起到不错的效果。--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8年6月17日 (日) 09:28 (CST)

(+)同意 至少这个提案提供了一个大体的框架结构与思路。至于每一条如何更加优化,那更是应该在接下来的使用当中逐渐调整的事情。如果还是按照“不完美就不通过”的思想,那真的是什么都进行不下去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绝对完美。那么“完美”的德国队都步着前几届卫冕冠军首场不赢球的后尘成功输球了,这到底还有什么能被叫做完美? --Shortly(Talk) 2018年6月18日 (一) 01:19 (CST)

(+)同意 改进意见已经充分表达也在提案中完整体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8年6月18日 (一) 12:21 (CST)

(+)同意 简单的看了一眼,感觉确实是比旧方针好很多了。相信这个新方针通过以后,能够为今后的提案提供更加公平的投票环境和结果……--以上言论来自于巡查姬007君 _(:3 」∠)_讨论) 2018年6月18日 (一) 16:05 (CST)

(+)同意 ,不過希望即便透過了仍繼續細化規則,感覺還不夠完善。 --空翊讨论) 2018年6月19日 (二) 18:02 (CST)

(+)同意 希望萌百能在这方面今后越来越完善。——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8年6月20日 (三) 17:02 (CST)

(+)同意 ,虽本提案仍有完善空间,然较现今规则已有进步,支持通过以资鼓励。 —— CFSO6459 ✉ / ☎ 2018年6月21日 (四) 11:00 (CST)

中立

(=)中立 ,这个版本还是太仓促了。有几个点我不满意:

  1. 任免和提案投票已经有不少不同了,建议还是维持4/2/1模式。1不是优质编辑,而是自动确认用户。
  2. 应当避免弃权,应使用中立表达不同观点。没投票就是没投票。
  3. 管理员任免条件【当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2,且管理员参与率超过2/3,总参与率超过1/2时】事实上提高了难度而不是本次讨论的目的:降低达成难度。而且“总参与率指代不明” 。应当改为【同意/反对票比例超过2,总有效票数超过管理+巡查票权1/2以上】。
  4. 【明确表达一次自己的观点】是一个隐患,感觉未来在罢免投票时被双方作为争执点以期改变投票结果。需要进一步明细化。 比如 提案正文/讨论/投票 至少得有一处明确表达对提案内容/讨论内容的支持反对及其原因。 当投票人数多了以后这个要求可以去掉,因为到时候足够多的人数能平均掉随机乱投。但现阶段乱投的话会显著影响投票结果,需要制止。 -- Baskice(talk) 2018年6月18日 (一) 10:12 (CST)

(=)中立 ,记得以前貌似是同意票占总票数的比例使得中立实为反对票,看了下这次的方案,hmm,貌似中立项被取消了呢,但好像如上部分讨论所说,中立与弃权仍然有其各自的价值?--「あの未来に続く為」だけ、の戦いだった讨论) 2018年6月19日 (二) 19:05 (CST)

反对

(-)反对 怎么防止“社群快速分裂成几个各自为战的小群体”?——来自糟糕的妹控狗头人 2018年6月16日 (六) 08:40 (CST)

(-)反对 改善的意图值得肯定,但我认为现版本提案有致命错误,所以不应通过。不仅无法保证独立立场用户/管理员的权益,且增加了漏洞使得对恶意使用规则者的防卫能力更加薄弱。易导致萌百产生小群体性站队的分裂情形或一家独大的“表面和谐”,无论哪种都是萌百民主环境的退步,进而可能对萌百产生长远的潜在负面影响。

善意推定等社群礼节是依靠成熟的规则而实现的,规则是保障人们可以行使善意推定。而不是让规则来依靠善意推定制定。希望其他投票者能够考虑这个问题。进一步退三步,不叫进步。 自动确认用户--东山奈央讨论) 2018年6月16日 (六) 09:35 (CST)

计票区

由于旧的方针尚未规定计票人员必须是提案发起者,我就擅自前来计票了。

投票期内共21位用户参与投票(大于当前管理员+巡查姬数量的1/2即16人)。

其中投赞同票的17人,管理员5人,巡查姬6人,自动确认用户6人,共计38票。

投中立票的2人,管理员1人,巡查姬1人,共计6票。

投反对票的2人,管理员1人,自动确认用户1人,共计5票。

赞同票票数38>反对票票数5,且赞同票票数与反对票票数之和=43>中立票票数6。

故本提案被社群批准,请管理员协助对相关的方针进行更新。--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22:2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