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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管理员申请与去职的相关方针的修正案(201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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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刚刚结束的管理员申请永久链接:Talk:讨论版#W3jc申请成为管理员过程中,维护组成员对现有管理员申请(下称申请)方针有许多意见,针对申请的现实操作中的问题,我在此提出一个修改案,以期能够改善相关情况。

注:下文中下划线部分为有改动部分

申请:问答部分

现有方针原文
萌娘百科:方针#申请条件 管理员 8.)申请时回答其他管理或巡查提出的,总数不超过3个的,关于萌娘百科维护的提问。(我们要求回答3个。你可以选择不回答部分或全部问题,当然投票参与者也可以因此选择弃权或反对票。全部回答也不会给你带来额外优势)
修正案修改后
申请时回答其他管理提出的,关于萌娘百科维护、管理员以及其权限和萌百未来发展等的提问。申请人可以选择任意数量的问题进行回答。得到回答后提问者可以对每一个回答追问一个问题,在得到回答后可以继续追问;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回答追问。提问只能在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提出,回答及追问不做限制。[增 1]
修改方针原因
(在维护组QQ群和上文所提到的真实案例中均存在)管理巡查认为现有方针允许申请人回答数量过少,于是修正案取消了限制;又考虑到申请人可能的各种情况,修正案允许申请人选择问题回答,甚至可以拒绝回答,当然其他管理员可以根据是否回答以及回答情况做出选择。

申请:投票部分

现有方针原文
萌娘百科:方针#申请条件 管理员 9.)投票:管理员申请投票中,其他管理员每人4票,巡查员每人2票。 申请获得 2/3的总投票同意,并且管理员同意人数超过1/2现任自然人管理员。单人投票不可拆分
修正案修改后
投票:在申请发出后可开始投票,时长7天。[增 2]管理员申请投票中,管理员每人4[改 1]票,巡查员每人2[改 1]票。申请人须获得至少占总票数2/3的同意票,以及全体现任自然人管理员至少一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管理员管理员必须同时投出两张相同种类(即均为(+)同意 (=)中立 (-)反对 (∅)弃权 )票,弃权票记入各比率分母[改 2]
修改方针原因
原因首先是原方针表示略有模糊,部分巡查表示语体教看不懂;其次是为了防止划水投票(即只投弃权票,这样既不会被去职也不会影响全局同意率)的出现;最后是配合下文去职方针的改动。

去职:划水部分

现有方针原文
萌娘百科:方针#去职条件 管理员 2.)不参加 【管理员】任职/罢免投票,或【巡查员】罢免投票。连续5次以上。
修正案修改后
不参加 【管理员】任免投票,或【巡查员】罢免投票,在修正案生效后,达4次或以上,且占管理员生涯所发生的投票总数1/3或以上。
修改方针原因
为了防止阿卡林属性巡查的申请“窒息而死”,促使投票率提升。这并不会太严苛,毕竟每次都可以投中立票。

补充部分

如果本提案得到通过,我会在不影响方针本意的表述的前提下对方针做结构调整,使其内容更加明晰。

以上。

——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1日 (日) 13:31 (CST)

增删改注释区

  1. 應相關討論添加
  2. 應相關討論添加

  1. 1.0 1.1 根据相关方针和讨论,回退现有改动
  2. 根据分段4相关讨论修改

討論區

分段1

事情過去了,我來事後諸葛一下,對於站長8月15日加上的那一段關於回答問題的規定,是一個爛招。

本意似乎是為了申請人好,其實是毒草,沒有考慮到人心。(關於人事的問題我們要詳細討論,不能腦門一拍)說千道萬,如果申請人不回答某些人的問題,提問人就有理由投反對票,或者棄權。只要有一個這樣做了,其他都會這樣做。就是人家不理睬我,我還要支持他,沒什麼人會喜歡熱臉貼冷屁股,特別是已經有人已經這樣了,人家不給面子,我何必給面子。說到底還是人心。--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15:35 (CST)

個人覺得還有一些申請和去職部分,還有討論的空間。看到有人直接投同意票了,覺得有些盲目,順道說幾句,純屬個人意見:

憑心而論,提問回答環節還是挺重要的。HR坑人千百遍,就是玩那些。找工作,尚且要面對面回答問題,都是面試者提前做好準備的,還限時。萌百現在是「互聯網面試」,不限時間(一周之內),還能百度谷歌找範文(標準答案),私下問人對答案,難度簡直是弱爆了。一周時間,慢慢琢磨文字和用詞,比開卷考試還爽。如果一個人連在申請時無法作出正規的回答,就個人而言,我連投票都懶得投。

另外,目前似乎還沒有關於申請次數的限制,雖然尚且沒有出現一個人不斷申請的情況,個人認為還是要限制一下,如需要離上一次申請相隔多長,連續兩次失敗,又要相隔多長。因為不斷申請,除了分散社區精力,同時希望失敗的人能有反思自己的時間。其實也是暫時想到這麼多。-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17:08 (CST)

個人關於問答環節的若干建議:

提問者只能在第一天提出(申請後12小時),之後不能提出問題,總體數量可以作出限制(每人算也行)。問答環節限時兩天(申請後48小時內),提問者若認為含糊不清,可以追問一次。【投票環節】為問答環節之後(申請開始之後48小時),這樣可以給予所有人看出申請人問答,以判斷其能力和價值觀。

其實原來的「你可以选择不回答部分或全部问题,当然投票参与者也可以因此选择弃权或反对票。」也沒什麼,刪去保留也沒差。正如HR那些對白,你的XX成績僅作參考,你過往是否存在犯罪記錄都是參考,不會影響評選等都是胡扯,潛台詞就是,其實這是評分標準之一。以前沒這句的時候,回答問題不好不也是一樣情況。(Talk:讨论版/存档/2015年08月#申请管理员)--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19:17 (CST)

不建议增加这类额外限制内容--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20:19 (CST)
目前的回答環節,真的過於寬鬆,也過於隨便,時間過長,限制提問時間和回答時間,一來更好看到申請人的應對能力(雖然真正的應對應該是即時),二來,也讓問答集中,隔一兩天來一個問題,跨度太長,也不便於回復。問答環節能一定程度反映申請人的能力,有助大家理解申請人的某些觀點(平時未必知道)。這個是個人意見,歡迎討論。--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0:26 (CST)
我認為nostalgia的建議太複雜,難以執行。--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8月21日 (日) 21:03 (CST)
將一周的的申請時間,分成兩部分,前兩天為問答時間,之後為投票時間。將問答環節壓縮而已。就最近一次的申請,W3jc在【2016年8月13日】提出申請,問題部分最遲到【2016年8月15日】,提問環節實際操作也真的只有一兩天,想問的人也就在最初的一兩天內問,沒想法的人也不湊合。
時限設立,也讓各位知道時限,我也是等到【2016年8月17日】才看到W3jc表示不會回答我提出的問題,也算是等了兩天。--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1:12 (CST)
我们可以以HR的态度来下自己的判断,但是这不代表我们有HR的立场。也不代表我应当如此指导所有的管理员以此行动。 不建议对于提问方式有指导意见。已有的章程和其表述我很满意。我认为不需要进一步更改--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21:35 (CST)
有碰撞,才有新想法。個人關於HR的觀點也純屬個人想法,只是順路解釋一下個人的評分標準而已,正如你在是次申請投票中也有「我认为让管理员予以沟通和交流的权利是重要的」和「我必须了解他是否适合」一類的觀點,和個人的HR觀點並沒有衝突,姑且一首在是次投票中有三個管理員(我、你、红魔狗头人)有這種HR思維,都已經可以左右投票是否成功的程度了。
挑明了,總比死得不明不白好。
另外不要自High「我应当如此指导所有的管理员以此行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我也沒資格去指導其他人,原則上管理員都是平級,我提出的想法已經明確說明是「純屬個人意見」。
Ann目前採納了我的部分觀點,如果你真的是「我认为不需要进一步更改」,你下面的(+)同意 就要改了,希望冷靜思考,話別說太死。--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2:42 (CST)

个人认为这里确有值得商榷之处。

个人同意设立时间,经思量后认为:申请发出后48h内为提问时间,此时管理可以提问和追问,申请人可以回答,不发起投票;48h—216h(7*24)为投票时间,管理仅可对自己的问题的回答做追问,申请人可以回答。如果确有管理错过时间亦可以在讨论区提问,当然申请人回不回答全看意愿。——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1日 (日) 21:28 (CST)

我来整理下逻辑,以上讨论的意思是自申请开始后48h之内管理可在提问区中提问,且申请者必须回答,而48h之后,提问区停止提问。而讨论区则一直开启,但其中的问题不是必答题。

有理解错误欢迎提出

在地狱中沉浮的去好好学习的去污粉+巡查基のMomo菌有啥事就说吧

2016年8月21日 (日) 22:35 (CST)

申請者可以選擇回答(申请人可以选择任意数量的问题进行回答)。
另外@AnnAngela,我上面的意思是問答環節和投票時間加起來一周,沒有提問的人可以在頭兩天(申請後48小時)內投票,對於不提問的人來說,一周投票時間已經足夠了。問問題的人,大部分都是代表重視這個申請,所以問答時間之後,大多會快速回應和投票,換句話關注的人,也不差那兩天,他們可以較快作出判斷,並由空餘時間提出問題,并等待回答後作出回應。(目前還沒有惡意提問這個情況,大家都是純潔的,暫時不用考慮)不需要【7+2】,變成【9】天了,只是從【7】變成【2+5】而已。--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2:58 (CST)
好。(P.S.我都想把维百互助客栈那个箭头搬过来了)——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13:50 (CST)

分段2

(+)同意 ——同意支持AA的全部方针和提案--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16:01 (CST)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水表- 2016年8月21日 (日) 16:18 (CST)

(&)建议 建议管理员三次不参加投票即可去职。根据方针管理员有责任“参与讨论版讨论,参与人事变动等重大投票”,所谓事不过三,允许管理员因各种原因离开超过一周即无法参与投票,但是经常性地不参与维护或不投票可视为不尽职,将与其所拥有的权利不对应。btw萌娘百科:管理员中移除管理权限下面的6个月应改为3个月。--W3jc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16:54 (CST)

  1. 3次总得限定一下,举个例子:我刚好很久一次大事(例如期末考),刚好连续三个期末考都有人申请管理,那我岂不是无辜被去职?
  2. 6=>3这个不在本次修正案的主旨范围内(本意是申请部分厘清,涉及去职也是为了提高申请的投票率)——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1日 (日) 21:23 (CST)
又不是天天期末考吧?一周抽出几分钟看看都做不到吗?这是管理的责任吧。--W3jc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22:39 (CST)

(+)支持 支持去职部分,申请部分感觉尚且还有讨论的余地,但是也基本支持。——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18:21 (CST)

有啥能讨论的大胆说出来,没关系——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1日 (日) 21:23 (CST)

(☩)意见 支持去职部分,但我認為改為連續三次不參與投票比較好。--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8月21日 (日) 21:03 (CST)

那有人隔两次投一次票隔两次投一次票这样也不好。——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1日 (日) 21:23 (CST)
嗯...正常人应该不会故意这样做吧...那麼改為連續兩次不參與投票如何?--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8月21日 (日) 22:21 (CST)
修正案的方法我认为足够好,并不需要再做修改,连续X次个人认为都不好。——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13:50 (CST)

(+)同意 疑惑大都理清了~--Shirrak讨论) 2016年8月24日 (三) 19:08 (CST)

分段3

(☩)意见 这份提案看起来并不理解新申请/降职模式的意图,导致很多提议都有微妙的偏差。

  1. 随着萌娘百科体量发展,管理员越来越不可能掌握全站处理动态和细节,并且随着管理人数增加,提问数量也会超过线性的增加。为了避免申请人疲于奔命的回答大量问题,也是为了避免回答某些人不回答某些人导致被敌意对待。直接明确标明萌娘百科要求回答三个问题,是有必要的。这里的意图是希望新申请管理集中回答管理领域内容和社群行为相关的问题。写着“任意数量”实际上还是等于要回答全部
  2. 管理员4,巡查2,自动确认用户1票是为了避免投票者以及计票者在面对不同投票时混淆票数所设置的。管理只需记住自己投票一直等值4票,巡查投票一直等值2票。因为最后统计只统计百分比,改为2:1反而会造成混乱。不可弃权的描述我认为没有意义,因为多次不投票会被直接降职

另,【占管理员生涯所发生的投票总数1/3或以上。】是个好主意,但是实际操作上会变得非常困难,因为需要记录下每次是否投票,我认为目前这样操作没有可行性--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23:22 (CST)

你本意是好,但沒想過人心。「避免回答某些人不回答某些人导致被敌意对待」想法很好,實際上,在規則上直接提供了投反對票和棄權票的依據。而且一個這樣做了,大部分都跟著做,就如漣漪效應一樣。
正經來說,就算無法掌握全站處理動態和細節,作為開卷問答,要求也太低了。難道就不能私下問一下人?三個問題真的能理解一個人,讓其他人信服。有多少人能優秀到不回答提問,就能當選的。給人閉門羹,人家還能高興給出同意票的,這得多優秀。一天就完了,那裡還需要等七天?
申請就是一次洗禮,為了作為管理員的職位,本身就要處理不同情況,有一定應變技巧是必須的,開卷問答能看到這點,不懂私下問人,也能看出有不恥下問的學習心態。能應對不同人的問題,對於日後處理和介入一般編輯之間的衝突是很有幫助的。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
問答環節,限制時間能一定程度減少惡意的追問和提問,如果限制每人只能提出一個問題,就更加能限制得到,而且原則上申請人還有有自主權「申请人可以选择任意数量的问题进行回答」,可以對惡意的提問作出迴避,作出放置的操作。
另外,真心說句話,如果一個人人緣不好到有一部分人惡意針對,他的人事處理本身就存在問題,晉升他為管理,好一些就是如之前某人說「申请这个XX,就是想用这个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Talk:讨论版/存档/2016年03月#申请巡查),更糟的就等於給萌百放炸藥桶,給萌百帶來麻煩的那種,撕裂社區至於,日後不免有編輯戰,被人指控濫用職權的可能。--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3:57 (CST)
不能完全同意站长的意见,首先站长的初衷我是理解的,为申请人着想,但是也要考虑下实际情况:
  • 限制回答问题的数量,会导致很多对其不熟(站长都说了“管理员越来越不可能掌握全站处理动态和细节”)的管理不能借此机会对申请人多了解,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投票(这次投票就出现了两个弃权(节操菌私下向我表示了弃权原因)、一个中立和两个反对,占全体总数的1/2,这已经是个非常大的数字了,如果再保持目前的方针,我有理由相信萌百以后不会出现新的管理员 );
  • 允许申请人自行决定回答问题的数量,可以让申请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回答点问题,这样包括巡查在内的我们的同意票投得才更有底。而且他如果认为自己不能回答部分问题也可以做出统一声明,如果有管理因此投反对票,社群亦可以此为依据考量该管理的品行,也可以作为以后弹劾的侧面依据。
另外,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有自动确认用户的票权,有谁能帮我回忆一下吗?如果没有,只是管理巡查才有的话,改为2/1更方便计数(至少在我这次计票操作中是有这种感觉)。
其次,不可弃权是为了配合去职条件的,因为如果弃权的话,票数是不会记入全局总票数的,这样会导致划水投票的产生(即每次只投弃权,能避免去职的前提下不会影响投票同意率,这次计票操作我是这么做的)。
最后,缺席登记的操作不是问题,因为我会保留一份小本本,会对所有投票未参加的管理做登记,个人设想是不对外公开,但是管理自己想要查询自己的缺席情况的话我会提供,以及留一份存档给站长(个人认为存在铭感名字空间下也不是个好做法)。——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13:50 (CST)
“不可弃权”的惩罚/后果是什么?既然已经有了“不参加投票……连续5次以上”的去职条件,就没有必要要求“不可弃权”。正如节操酱并未参与w3jc的管理员投票,就是因为“弃权票”和“中立票”实质等同,没有办法表示真正的“弃权”。
@AnnAngela:自动确认用户在管理员投票中没有票权,但是在巡查员投票中有票权。站长这样设置比重是为了两种投票机制统一,而且计票时更有用的是同意票比例,而不是实际票
——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16:36 (CST)
修正案规定“不可弃权”生效后弃权由于不在可用票类中故等于未参加投票;生效前弃权等于中立。这样可以使管理做出选择(中立也是种选择,弃权就不能体现管理的意愿)。
另外我没有在任何方针中看到巡查需要投票才能上任,何来巡查员投票?——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21:31 (CST)
反而我在萌娘百科:方针#申请条件巡查员部分看到这句话“注意:因为无需投票,【管理员】授予权限时需小心检查此人编辑历史,确定1个月内无编辑战、人身攻击等行为。”——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21:35 (CST)
好吧,节操菌误导了我……明明是巡查员弹劾投票中自动确认用户才有票权……我这就去改回来。——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21:39 (CST)
对,是弹劾巡查姬……果咩……没说清楚……——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23:37 (CST)

没别的想说的,就是不明白既然弃权/中立和反对没有区别的话设置两个选项有什么意义。--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23:02 (CST)

节操酱认为,中立相当于默默的反对,用于面子/不招黑等情况;而弃权原本是不参与/发表意见(不计入投票),站长改为了和中立一样的效果。——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23:37 (CST)
( ? )疑问 可是这样一来,中立的效果与反对无异,投票以效果为重,那这个选项就是实质上的反对吗……所以为什么不修改规则为“以及全体现任自然人管理员一半以下的反对票才能当选管理员”,来使这个选项真正有意义呢--Shirrak讨论) 2016年8月22日 (一) 23:40 (CST)
投票在長達一周的投票期間是可以更改的,中立,表示了觀望的態度,最近的投票也看到中途持【中立】的Recital君改票。
而棄權是逆反票(Protest vote)的一種,網上百科的說明是「選民表示候選人沒有一位值得選擇,或是另類示威。」,原則上是比反對更為反對的一種態度。--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3日 (二) 00:28 (CST)
其实在这里讲这个事情,本意就如节操菌所说“弃权原本是不计入投票的”,我个人认为现在弃权和反对等效是不太合理而且也不符合常识的,所以期待这个提案能够对这点做出修正。同时希望投票的选项保持在赞同/弃权/反对三种之内,不要更多,还容易混淆。另外感谢几位为我作出的说明。--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3日 (二) 00:36 (CST)
中立是作为观望态度的话,如果在管理员申请中,一位管理员选择投了{{中立}}票,并不打算更改,应该怎么看待呢?另外关于弃权方面,以前有一些投票似乎把不在场的人员都算作了弃权,那是不是和逆反票的定位有些不一致?--Shirrak讨论) 2016年8月23日 (二) 01:01 (CST)
首先因为去职方针的变动弃权不再适合用于管理员申请所以禁止使用,其次中立和反对实质上都是不支持此申请人当选管理,不过是程度不一样而已,前者偏向于申请人不够,后者偏向于申请人不够。——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3日 (二) 10:02 (CST)

分段4

萌娘百科:方针 页里根本就没有提及中立反对弃权票。 目前我认为新上任管理获得社群超过一半的现任管理支持(必须是直接支持,不能是中立或者反对)很有必要。这可以避免社群快速分裂成几个各自为战的小群体。之前的2/3管理赞同因为人数增加后不具可操作性才放宽。50%这一条件一定要计入全体自然人管理员。我认为中立和反对票区别不大,因为上任投票就是要获得社群认可,反对意见其实在讨论区里写更好(弹劾也是要获得明确弹劾表态)50%限制也可以避免某些管理大量授权新巡查为某人上任弹劾投赞成的情况。--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3日 (二) 05:58 (CST)

所以我写的是“全体现任自然人管理员至少一半的同意票”。——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3日 (二) 10:02 (CST)
15日站長你才加上「你可以选择不回答部分或全部问题,当然投票参与者也可以因此选择弃权或反对票」,說没有提及也太過了。
已經明確是必須一半有效同意票(強調有效,是因為Recital君再度申請管理員期間還有Eddie32的申請,Recital君當選後的票在Eddie32的申請中無效),那麼代表中立反對棄權票的效用幾乎為一樣,只是不認同的程度多寡。上面有人對三類票(或者說三種表態)的理解存在疑問,作出適當的解釋是有必要的。
@AnnAngela,我對於「去职方针的变动弃权不再适合用于管理员申请所以禁止使用」帶有疑問。「不参加 【管理员】任职/罢免投票,或【巡查员】罢免投票。达到连续5次。」,上面提到以現在的條例「投票参与者」有權「选择弃权或反对票」,是在問答環節之後可以選擇的表態方式,在問答之後的「棄權」是合理的。個人認為這個情況下「棄權」是屬於「参加 【管理员】任职/罢免投票」的一種表態,並不是「不参加」,而是申請人的表現讓人不滿的反應,是實際的參與,和完全沒有參與問答,完全沒有表態的「棄權」不同。
當然以上推理是根據現有條例,原文描述不詳,可以有不同解讀,如果真的要取消「棄權票」,希望原來的制定規則者作更多加筆。
退一萬步說,正如我上面提到的逆反票(Protest vote)觀點,一個在投票期間沒有遇到現實上的問題,在百科有編輯操作(代表活躍)的人,不參與投票或者說選擇棄權,已經是十分明顯的「另類示威,不認同該申請」,也就是最近红魔狗头人和CFSO6459提出的「不投票本身就是一种态度」觀點。根據現在去職上的「連續5次」,管理員的確有這樣的充裕。面對這個「去職條件」,用這個方式表達自己的態度,也代表著不惜去職也「不認同該申請」的態度。換句話也算是十分嚴肅的表態。
上面的論點是從活躍的維護人員這個角度,來解釋「棄權」。去職條件是針對不活躍的維護人員的,這個情況的「棄權」不是表達,而是另一種不作為。--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3日 (二) 12:02 (CST)
那么秋叶你是否同意“弃权票不应计算在全局同意率的分母内”?——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3日 (二) 14:50 (CST)
不同意,正如我上面說棄權票屬於逆反票(Protest vote)的觀點,也屬於一種投票態度/方式,站長也提到「超过一半的现任管理支持」,這個觀點代表是以投票時自然人的人數為分母,沒有加減的空間。--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3日 (二) 15:32 (CST)
那么站长呢?@baskice——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3日 (二) 20:54 (CST)
我认为现阶段获得全部现任自然人管理中至少一半的支持是必要的--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4日 (三) 15:58 (CST)
站长也是一名自然人管理。--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8月24日 (三) 16:23 (CST)
好,那么弃权票属于反对的一种,计入全局同意率的分母。——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4日 (三) 20:54 (CST)

分段5

最近又有人申請了,之前說站長沒有「沒有考慮到人心」其實還有一半沒說。

看到萌娘百科:持续出现的破坏者下非鱼的言論「我们也许真的需要学会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世界」,想了一下還是寫出來了。

上文既有「避免某些管理大量授权新巡查为某人上任弹劾投赞成的情况。」的觀點,似乎沒想到限制三個問題同樣有有這個問題,找個熟悉的人,申請之初,馬上問三個簡單的問題,就佔用了三個問題的名額,這樣何嘗不是一個漏洞,降低申請的難度,給予人籠絡的機會。限制一人一問題,總比限制在僅僅三個問題上好。

另外,萌娘百科:管理员上已經有「3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三個問題的限制等於其他人不用問問題,問完三個需要回答的問題,就沒有了。

臨陣修改規則,頗有有助拳之嫌,朝令夕改也讓人混亂,這些改動也應該是在是次申請之後添加。這次討論其來有自。--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5日 (四) 17:55 (CST)


目前看来社群应已取得共识,如无反对或重大意见,本提案将在3天后发起投票。——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5日 (四) 21:47 (CST)

3日内无反对或重大意见,投票开始。@Baskice冥 血蝴蝶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Recital君@Eddie32XuanfengsaoyeW3jc兔兔耳宝宝卫宫一枚颜艺君弗霖凯Nbdd0121时间の神-优泠Rg224Momo bly dblk北极星与南十字Hamon002Imfrankliu情绪天使Hlwan03PLAcenturionBokuwaahoyaLuenshi007Kanate saikouBbrabbitLuyouhaoShirrak——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8日 (日) 21:02 (CST)
user:Baskiceuser:冥 血蝴蝶user:Nostalgiauser:金萌桥姬user:红魔狗头人user:AYAegisuser:CFSO6459user:蓝羽汇user:Recital君user:Eddie32user:Xuanfengsaoyeuser:W3jcuser:兔兔耳宝宝user:卫宫user:一枚颜艺君user:弗霖凯user:Nbdd0121user:时间の神-优泠user:Rg224user:Momo bly dblkuser:北极星与南十字user:Hamon002user:Imfrankliuuser:情绪天使user:Hlwan03user:PLAcenturionuser:Bokuwaahoyauser:Luenshi007user:Kanate saikouuser:Bbrabbituser:Luyouhaouser:Shirrak大召唤术--巡查员LuyouhaoTalk) 2016年8月29日 (一) 08:00 (CST)

分段6

对秋叶带条件同意的回复:带“以上”只是为了防止次数>4而比例<1/3时,当比例上升到≥1/3后由于没写“或以上”导致被钻空子的情况。——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30日 (二) 09:04 (CST)

@CFSO6459,很抱歉,由于目前的混乱局面以及一些不可避免的强行定义,修正案规定:弃权=中立=反对(都是反对申请,都计入申请总票数,不计入管理员未参加投票记录),不投票≠弃权(不计入申请总票数,但计入管理员未参加投票记录)。——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31日 (三) 15:10 (CST)

投票区

同意

(+)同意 --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8日 (日) 21:05 (CST)

(+)同意 ——巡查姬忆兔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08:54 (CST)

(+)同意 - ฅ(=・ω・=✧)ฅ喝水猫の灵交谈 2016年8月29日 (一) 08:56 (CST)

(+)同意 ——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09:12 (CST)

(+)同意 --W3jc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09:17 (CST)

(+)同意 --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09:26 (CST)

(+)同意 ——只在讨论版出现的卫宫酱 2016年8月29日 (一) 10:11 (CST)

(+)同意 --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8月29日 (一) 11:06 (CST)

(+)同意 --巡查姬007君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1:45 (CST)

(+)同意 --User:Momo bly dblk(User talk:Momo bly dblk)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2:50 (CST)

(+)同意 --Shirrak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3:38 (CST)

(+)同意 --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6年8月29日 (一) 13:47 (CST)

(+)带条件同意 又是【X次或以上】,如果四次已經是出局,何來【以上】?--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9日 (一) 21:40 (CST)


(+)同意 --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30日 (二) 14:00 (CST)

(+)同意 。@Nbdd0121:虽说节操酱也对“弃权票 = 中立票”感到奇怪,不过鉴于可以用不参与投票的方式表示“弃权”,节操酱在这里还是投张(+)同意 票。——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8月31日 (三) 09:31 (CST)

(+)同意 一直关注这个提案,但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发表意见。真的感觉我没有投票资格。——Recital君留言 2016年8月31日 (三) 11:48 (CST)

(+)同意 连续七天的提问,对申请人来说,压力过大.支持设置提问限制.--饥饿之声-弗霖凯讨论) 2016年9月2日 (五) 13:50 (CST)

(+)同意
在地狱中沉浮的去好好学习的去污粉+巡查基のMomo菌有啥事就说吧 2016年9月2日 (五) 17:48 (CST)

反对

中立

(=)中立 --光翼型近接支援残酷战斗机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2:03 (CST)

(=)中立 这个提案实质上没有任何改变,还明确了弃权=反对这种奇怪的等式,不敢苟同--巡查&Developer XYZ指示物nbdd0121 (Talk) 2016年8月29日 (一) 22:40 (CST)

@Nbdd0121我试着在上面提了一段来改变这点但基本无效,而且这个看起来也很难改变,但是这里的其他部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现在不奢求多,能通过一点积极的东西就是好的。--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9日 (一) 23:20 (CST)
还是有的,第一解除回答问题数量限制,第二收窄划水去职条件,至于弃权=反对我只能说在讲话精神里只有这种理解,但是就人际关系来谈,弃权比反对有更强烈的意味。——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30日 (二) 09:08 (CST)


(=)中立 你说我的态度是什么--Bokuwaahoya讨论) 2016年8月30日 (二) 00:49 (CST)

(=)中立 只求改变这种混乱的现状就谢天谢地了--By:巡查002 见谬User talk:Hamon002正之 2016年8月31日 (三) 11:58 (CST)

总结

投票期内有24位自动确认用户参与投票,有19张同意票,4张中立票,有1张带条件同意票提案人对其条件作出回应后投票人未做进一步明确故记为中立票。

中立票占比少于一半,且同意反对票数比大于1。本提案被社群批准。——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4日 (日) 17:26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