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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 talk:提案/未通过提案/关于规范巡查豁免者提权程序的提案(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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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2016年6月2日,巡查姬弗霖凯提名3名用户提权为巡查豁免者,其中包括有争议的Zyksnowy

虽然已有的规范性文件 《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 建议投票,但未规范投票的具体参数

鉴于之前的提权均未经投票,有提升权限的Recital君将3人提升为巡查豁免者。这个操作得到了质疑。

随后,为避免以后的麻烦,Recital君在讨论版提出关于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关心这个话题的人士给出了诸多建议。

如今希望将其形成提案,交由社群审核,希望能够成为巡查豁免者提权的制度。

在此对以下参与讨论的人士表示由衷的感谢——

AnnAngela·Bokuwaahoya·CFSO6459·Hlwan03·东山奈央·化外之民·蓝羽汇·兔兔耳宝宝

实证表述

主页面: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

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是——

  1. 没有规定投票的具体参数——投票期限、票权者与无票权者的限定、投票通过的条件(票数比例,最低投票数)等;
  2. 没有规定投票会作为直接共识,还是作为对提权的参考。

本提案 提案/未通过提案/关于规范巡查豁免者提权程序的提案(2016.06.20) 的目的是解决以下问题——

  1. 明确取得在提权问题上取得社群共识的手段;
  2. 规范投票参数。

规范表述

关于提案本身

主页面:萌娘百科:提案

本提案的重要部分会以黑体加粗下划线的形式特殊标注。 本次提案,由于涉及到萌娘百科的用户组调整,因此提案程序明确如下。

  1. 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7日——初步讨论阶段,在最终投票之前,提案者根据各位人士的意见修改提案。
  2. 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2日——最终投票阶段,15日内的投票,须经萌娘百科维护组全体人员的一半及以上的人数参与投票,同时中立票数不超过有效票数的一半及以上,满足前款条件后,获66.667%及以上支持率,本提案即视为共识即获通过。
  3. 2016年7月12日后——存档和整理阶段,无论提案通过与否,须将页面存档。讨论获通过后,将替换原页面的相关部分为新共识内容,使用模板{{info}}来标识。

关于巡查豁免者的提权(提案内容)

  • 双轨制提权——在发起巡查豁免者申请后24小时内,无反对意见即获通过,由有提权权限的人士操作;在发起申请后24小时内,有反对意见则进入投票阶段在投票结束后,统计票数并得出是否提权的结论。
    • 投票阶段的参数控制——
      • 投票时限:自发起申请后24小时起,时限3天。
      • 票权者:投票开始时,在任的巡查豁免者、巡查姬、管理员及以上权限者。(其他用户虽然不可投票,但意见可以作为票权用户投票的参考。)
      • 最低投票人数:5人。(低于最低投票人数,申请会失败)
      • 通过率:获66.667%及以上支持率即获通过。(低于通过率,申请会失败)
      • 注意事项:1.在反对意见出现前的支持意见,计入总票数。2.在投票过程中出现的中立意见,视作仅提供意见而不投票,不计入总票数3.每名用户一人一票,一次性给出意见,不得更改。4.在投票期间出现任何意料之外的情况,须经行政员内部决定是否给予提权。
  • 以上过程在任何一次申请行动中,不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提权或拒绝,均视为独立的社群共识。

——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3:38 (CST)

意见、建议和讨论

(☩)意见 好麻烦的样子...直接管理钦定不是很好吗?--巡查-弗霖凯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5:41 (CST)

@弗霖凯的确之前都是经过管理硬点的,但这样在出现争议的时候就很难处理,管理的硬点也很大程度是根据管理的个人喜好,去产生,被误认为无视共识的成分很大。这次七海的提权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前述条款也明确了以上过程……均视为独立的社群共识。——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3 (CST)
感觉,这不是很厉害的权限.如果这也需要投票决定的话,会很影响效率.--巡查-弗霖凯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9 (CST)
@弗霖凯关于效率的确有所考量,所以才严格的限定了投票时间等等,要求3日之内得出结论处理完成,具体的过程呢,可以去讨论版看一下,现在还没有被存档,等节操菌出现了会请求他存一下档。——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4 (CST)
"管理的硬点也很大程度是根据管理的个人喜好,去产生,被误认为无视共识的成分很大。"管理到底干了什么才会被用户这样不信任?这是管理的问题吧?和管理钦点巡查豁免者没有关系吧.--巡查-弗霖凯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6:19 (CST)
现实就是这样呀,管理的一次提权错误就会受到质疑。后面冰娘的意见也是如此,让管理对他所提名的巡查豁免者负责。
事实上,管理员并不愿意为他们所提权的用户负责人,这样就会导致他们拒绝提名来保全自己的位置,最终。巡查豁免者这一制度就会变成烫手山芋。——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2日 (三) 23:48 (CST)

( ? )疑问 保全自己的名誉从何而谈?意见不同就会影响名誉吗...谁要是侵犯R君名誉我不介意和他理论理论 --可爱的琉璃月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5:45 (CST)

@可爱的琉璃月是指“保全自己的名誉”嘛,看来误会深重的玩笑不应该写上去——可能只是个人在这方面有洁癖,被指滥权会使个人很不舒服。还是从原文中去掉好了。——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3 (CST)
R君名誉“不要侵犯我…叫警察叔叔了哦”
要用{{info}}麼…--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1 (CST)
@Zyksnowy{{info}}的样式可以参照 萌娘百科:管理员——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1 (CST)
看懂了,也想起來維基百科裏面的那個info……
建議成為一個獨立模板吧--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4 (CST)

(+)支持 没什么意见。——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5:49 (CST)

poi,蹭-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3 (CST)
谢谢平王。——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1 (CST)

可行性很强,支持——卫宫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1 (CST)

谢谢卫宫,不过你们到时候会来投票么……——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1 (CST)

投票人数不足咋办……按理应该不会不过以防万一说下好了 By:巡查002 见谬User talk:Hamon002正之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2 (CST)

@Hamon002是说本提案还是巡查豁免投票不通过?如果人数不足,会视作不满足条件而失败。——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7 (CST)

(☩)意见 我认为主观性主动辞职管理组人员可以直接加入巡查豁免组,作为曾经的管理组应该符合这个身份。--Bokuwaahoya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6:10 (CST)

(☩)意见 辞职或被辞职的均不自动加入,可以自己申请或上述双轨制,其他没问题。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讨论) 2016年6月22日 (三) 04:34 (CST)

(+)同意 。--安迪布兰顿大人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6:27 (CST)

(☩)意见 在投票阶段如果申请者遭到质疑和大量反对,申请者有无对之前申请成功例子以及申请体制进行反对与辩驳的权利从而使自己获得大量赞成票?(个人感觉此行为有博取同情心与遭到除申请者以外提请者的偏袒的行为,参考讨论:讨论版/存档/2016年05月#巡查豁免者提名:DF5-1310)自己虽然不了解某些人的黑历史或者在申请之前受到的各方的非议,但感觉在投票阶段如果再提出各种无关紧要的讨论串有浪费时间和发展到口水战之嫌。建议就事论事,在投票阶段只拿票数说话(包括申请者之外的举荐者只给出赞成票与理由),一切投票以外的“顺情说好话”博取同情票之类的言论皆被视为无效/废票。亦或,申请/举荐申请巡查豁免者在此环节只具备申请权,无权在投票阶段发言或进行申请以外的(疑似)拉票行为。如有意见需另起讨论串或在自己申请巡察豁免者成功/失败后进行讨论。我这个人对于投票这种程式化的东西思想比较死板,不懂得变通,也不想针对某些中途变质成辩论的投票浪费太多时间,虽然觉得自己这番话有些无情无义,但感觉投票终究是一个客观的东西/一个过程,一切建立在“投票中”阶段的偏袒都有不公平之嫌。以上,欢迎拍砖吐槽。——声优编集者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6:30 (CST)

@声优编集者对于这个意见,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
之前对于DF5-1310的巡查豁免者的提名是已经预见到了将会产生争议。本意并非组织投票,而更多是征询建议
投票者本人是没有票权的,已经通过票权人限制了他们的投票资格,他们的意见会被陈列在“无票权用户”区。——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23:48 (CST)
了解,对于这个历史没有疑问了。我承认我这段语句有些赘述,但目的只是希望申请阶段的投票要极简解决而已。——声优编集者讨论) 2016年6月21日 (二) 00:08 (CST)

(+)同意 如果新的规范对已有的豁免者没有影响的话就没有问题。--W3jc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6:42 (CST)

(+)同意 --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17:36 (CST)

(+)同意 (P.S.个人赞同声优编集者的意见,即发起申请或推荐后,只需投票表达意见(即同意或反对或中立)。)--目录小妹妹~Talk 2016年6月20日 (一) 18:07 (CST)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水表- 2016年6月20日 (一) 18:10 (CST)

(+)同意 --空翊讨论) 2016年6月20日 (一) 20:27 (CST)

(☩)意见 对于这个巡查豁免的身份,我更倾向于定位成不同于巡查姬、不隶属于巡查姬的一种权限。即:巡查是管理路线,巡查豁免是技术路线。作为巡查管理,不需要了解太多语法,太多功能,只是完成每日巡查任务,引导用户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巡查豁免者就是走精品词条路线,通过不断增强自己的能力,提高编辑效率和质量,且能保持编辑热情的。所以我并不赞同巡查和巡查豁免有归属关系,因为这是两条不同的路。

作为巡查豁免,自身的编辑能力一定要过硬,如果因为自己的编辑总是和别人起冲突,起编辑战,或多次被质疑是破坏性编辑,那肯定要考虑是否予以授权的问题了。毕竟巡查豁免建立的初衷还是为了减轻巡查的工作量。投票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数据,但不宜直接决定。 --宇文天启Ubuntu 2016年6月20日 (一) 20:59 (CST)

@宇文天启这些可以作为投票的指引,通过每个人的投票来体现。不知道这样是否合您的意。——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23:48 (CST)

(☩)意见 说句实话,我走过很多立场什么的,一般我所看到的几乎都是带着自己的感情色彩与私人恩怨来投票的,根本给不出什么理由,直接用无聊的借口、唆使来反对投票或直接因为拉票、私下关系好投同意我从某游戏得出的结论:之前我遇到有这种人私下和很多人私聊说:“求投我!”或“别投他,他是XX…”我希望别有这种事情发生……

总而言之,杜绝这种“小人”行为的现象!我目前所看到的萌百是可爱的……因此我仅仅提出我的个人意见,望采纳。我对投票制度表示赞同

——(讨论) 2016年6月21日 (一) 02:33 (CST)

(☩)意见 太麻烦了的感觉。我认为【巡查豁免】这就是一个减轻条目维护量的设置,只要编辑后的条目质量能达标的用户就应当挂上这个。 这不是萌娘百科管理人员。【巡查豁免】最大分歧在于这个用户编辑完了的条目是否达到了不需要二次返工(巡查)的程度。仅评价这个也可一定程度上的避免意见相反双方疯狂撕哔。【巡查豁免】发放和收回应当简化成:

  1. 管理直接发放【巡查豁免】
  2. 【自动确认用户】及以上等级人员认为【巡查豁免者】编辑有问题,意见大时发起快速投票。24小时内参与投票的“【自动确认用户】及以上等级人员”超过1/2,并且投票人数超过5人,即去掉【巡查豁免】。
  3. 同一个管理员连续设置的2个【巡查豁免】都被社群反对时,应当暂停发放【巡查豁免】1个月。
  4. 同一个管理员过去30个自然天内发放的3个【巡查豁免】都被社群反对并收回时,可认为其维护标准与社群意见差距很大,应当短时降级其至【巡查姬】等级。

--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6月21日 (二) 05:06 (CST)

对于站长,③④条不妥,巡查豁免多数是他人提名管理操作,不给你权限吧批判我,给吧要撤我,这样很容易造成管理员的困扰-优泠君在拼命喝水戳进去可以与我交谈 2016年6月21日 (二) 09:29 (CST)

(&)吐槽 其实我之前的提案萌娘百科_talk:提案/讨论中提案/关于简化投票流程的提案(2016.05.16)的目的就是对于此类不易积压的、但需要明确社群共识的投票进行快速处理,但是被冷处理了的样子。另外,其实我之前的提案说的很清楚,社群共识通过以后再提权,只是部分管理不按照流程操作而已。--巡查&Developer XYZ指示物nbdd0121 (Talk) 2016年6月21日 (二) 05:13 (CST)

(☩)意见 果然还是觉得时间有点长,会拖节奏影响效率........2天如何-优泠君在拼命喝水戳进去可以与我交谈 2016年6月21日 (二) 09:39 (CST)

(☩)意见 巡查豁免者的重點要求在於被授予巡查豁免的用户需具有高編輯質素,因巡查豁免並非高風險權限,我認為其授權程序應儘量簡化。--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6月21日 (二) 11:30 (CST)

(+)同意 --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6月21日 (二) 18:40 (CST)

(☩)意见 我个人支持由管理员指定,将这个权利给予管理员群体执行,并且给予巡查组提名的权利。这样的简化方式。--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6月21日 (二) 22:38 (CST)

(☩)意见 同意宇文和冰娘的意见。对于【巡查豁免】应当明确其定位,如冰娘所言,这仅仅只是一个减轻条目维护量的权限设置,这不是萌娘百科管理人员。因此在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页面建议设置提名前提的具体设置,例:该编辑者在较长时间内(3-6个月)有较为活跃的编辑操作,编辑数大于100,90%的操作不需要巡查二次返工,并且在提名前一个月没有违反萌百编辑规范的操作。除此外,对于长时间(如一个月)没有编辑记录的巡查豁免者应当进行除权操作。【巡查豁免】是一个减轻条目维护量的设置,尽管其有着一定的荣誉色彩,但是其原本定位必须作为首要判断依据。P.S.赞同由管理直接发放【巡查豁免】,有明确合理理由反对则发起快速投票确定。--非鱼讨论) 2016年6月22日 (三) 00:24 (CST)

首先我们都已经知道了巡查豁免者不是萌娘百科管理人员。
其次是,分歧在于,前置条件的设置,本事是为了管理人员钦点巡查豁免者准备的。如果是经过了社群的初步共识,那么当申请者没有满足他们心中对于巡查豁免者的要求,他们就会站出来投出反对票。
这也就是我们没有在提案里统一设置门槛的主要原因,因为每个人的要求都不一样,我们把选择权交给有票权的用户岂不是更好?——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2日 (三) 23:42 (CST)

(☩)意见 巡查豁免其实就是预备管理员吧,自然应该熟悉语法功能,和不会有太多的非议词条,至于产生方式我无权评论--冥冥之中兴讨论) 2016年6月22日 (三) 00:53 (CST)

@冥冥之中兴:并不是,建议您阅读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这个权限组的设立是为有着大量高质量编辑记录但没有担任维护管理人员意愿的编辑者,使他们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主要为了减轻条目维护压力。--非鱼讨论) 2016年6月22日 (三) 01:38 (CST)


(&)建议 被人推荐的话自己有放弃的权利吧,要不然就太钦定了。不按照基本法来--在地狱中沉浮的去好好学习的去污粉+巡查基のMomo菌有啥事就说吧) 2016年6月22日 (三) 04:07 (CST)

@Momo bly dblk【巡查豁免】不是萌娘百科管理人员,並無實權,只代表他們是高質素的活躍編輯者。--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6月22日 (三) 15:06 (CST)

(+)同意 --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6月22日 (三) 15:06 (CST)

(+)支持 :个人感觉这套程序适合用在任何可由管理处理的事情中——战斗姬大天使- 有问题请私戳 - 2016年6月23日 (四) 16:4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