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完善收录范围人物部分的提案(2022.12.31)
序言
该提案主要对现行收录范围人物部分的以下三点进行了修订:
- 增加了对网络画师的明文收录标准,使其的收录标准不再是无明确要求的“有手就行”;
- 对一些创作形式本身可能造成读者反感、且无太大收录价值的二次元形象的收录进行限制;
- 对独立二次元形象部分进行了措辞上的微调与其它补充。
上述的这些条目产生了较多的收录泛滥问题与无人补救低质量设定的问题,给维护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力;也有部分创作形式本身争议较大、容易引起爱好者反感且无太大收录价值的角色条目,需要规范乃至限制。
我希望这份提案能够起到帮助解决上述问题与供日后维护工作参考的作用。--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11:12 (CST)
同时,由于处理此类内容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有一定要求,我特别欢迎常接触相关文化与创作的用户参与该提案的讨论。--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11:12 (CST)
提案正文
#虚拟角色-独立二次元形象收录及其注意事项的修改
- 独立二次元形象
并非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包括原创作品、衍生作品和同人作品),但拥有独立、完整[1]人格设计的二次元形象亦可以收录于萌百。比如:
- 画师所创作的
原创形象原创角色[2]画师所创作的[3]独立原创形象[4]; - 看板娘
或等[6]虚拟代言人角色形象[7]; - 个人、组织[8]或商业实体运营的独立形象;
- 在收录范围外的作品中登场
的[9],但拥有二次元形象的角色。
注意:
- 萌娘百科鼓励收录质量优秀的原创角色。[10]
- 请勿混淆独立创作的拟人角色和作品中登场的拟人角色;
- 请勿混淆现实人物和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
原型本人也不应当通过条目内容代入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也不应当通过条目内容将现实人物原型本人代入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11][12]; - 除非有充分的设定及一定的关注度及影响,请勿以游戏、玩乐为目的创建身边人或以身边人为原型角色[13]的条目。
- 同人角色
基于ACG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世界观、且并非由官方或其授权进行创作的原创角色但未出现于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中[14]的原创角色[15],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在其原作或衍生作品中出现过的角色。
- 如果该同人角色已在作品一节所规定的衍生同人作品中登场,可以酌情使用已有作品中登场角色的内容格式收录。
- 本身
设定创作性质严重扭曲原作已有确定设定[16](如原作已有[17]角色人际关系)的同人角色(包括但不限于梦女、原女等)[18],不予收录。[19]
注意:
- 请勿混淆作品中已有登场角色和基于已有作品创作的同人角色;
- 萌娘百科不是同人作品发布平台,请使用百科化的行文整理已有设定。[20]
- 请勿将同人角色加入原作的
大家族模板中与分类[21],也不得在同人角色条目内添加原作的大家族等导航类模板与同人角色以外、或任何会导致其与原作角色混淆的分类。[22]
各专题可以视具体情况创建收录相关同人/二次创作角色的分类。 - 已在同人作品中登场、且已经或将被一定规模收录的同人角色,应当另被收录至单独的大家族模板与分类中、并仅将相关模板与分类使用在对应条目内。[23][24][25]
#现实人物-补充网络画师收录标准
- 其他ACG相关内容创作者:网络画师、歌手、Coser、舞者、网络视频制作者等;
- 网络画师:
收录参与过收录范围内作品创作的画师,在相关领域、平台获得优秀评价和/或排名的画师与有一定数量优质原创作品的画师。[26]具体分三种条件,[27]收录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网络画师:[28]
- 网络画师:
增删注释区
- ↑ 从另一方面对收录价值进行了筛选。
- ↑ 相关条目已创建,故链入。
- ↑ 笔误。
- ↑ 根据U:秋园世界 的建议进行补充。
- ↑ 换了个战术,在限制梦女角色条目收录的同时明文规范二创角色的收录。
- ↑ 也有满足收录条件/已被收录、设定为男性或其它性别的虚拟代言人形象,因此微调了一下措辞。
- ↑ 作为一个“招牌”,其形象的作用更为突出(而非在作品中被演绎的角色)。此处也是措辞方面的微调。
- ↑ 如非营利性学校动漫社团组织的社团看板娘等,此前已有一定规模收录。
- ↑ 措辞微调,使语句更加通顺。
- ↑ 通过注意强调来一定程度上避免质量低下原创角色条目的收录泛滥。
- ↑ 主要针对包括但不限于梦女向角色条目及其可能导致的爱好者观感不适、冲突等添加,其次是对前一句的补充说明,能够作为维护人员处理类似不良编辑行为及内容的依据。
- ↑ 根据U:Qaolp0 的建议修改描述。
- ↑ 根据U:Qaolp0 的建议对此处做出补充,相对之前效力范围有所完善。
- ↑ 小编辑。
- ↑ 根据站外U:秋园世界 的建议更改,覆盖范围(可能)更广的同时避免更相对更难以查证的版权问题。
- ↑ 考虑到有官方剧透、内鬼偷跑等情况而补充。
- ↑ 同上一个ref。
- ↑ 根据U:秋园世界 的建议更改措辞。
- ↑ 根据U:秋园世界 的建议进行条款增加与内容移动。
- ↑ 根据目前维护工作中常出现的情况
你百非自确同人女现状.jpg,增加该条提示。 - ↑ 有下面“或任何会导致其与原作角色混淆的分类”作为修饰,这一小段有表述不清嫌疑的文字可以删掉了。
- ↑ 补充分类相关注意事项,以及一些微调。
- ↑ 二编:一时犯傻忘记调整位置还有标点符号了,另外再补充一些内链相关事项。
- ↑ 三编:根据U:秋园世界 的建议进行再补充。
- ↑ 四编:完善了分类相关与模板使用相关规范事项。
- ↑ 对画师的收录条件有了较严格的明文规定,杜绝可能的收录泛滥与小圈子风气入侵百科,有一定未雨绸缪的性质。对萌百目前收录的画师则无太大影响(大多数符合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
- ↑ 赘述,故去除该句。
- ↑ 根据U:屠麟傲血 的建议进行补充。
- ↑ 补充相关定义。
- ↑ 补充。
- ↑ 进行了更明确的限制。
- ↑ 考虑到目前模因可能不算收录范围中定义的作品,但部分表情包画师确实因为模因的形成而有一定收录价值,故增加该条。
- ↑ 考虑到有画师自己制作收录范围内作品的情况,故增加此条。
- ↑ 根据U:Wenzuxiaot 在站外指出的一个bug作定义补充。
- ↑ 换成了一个相对更直白且容易查证的判定标准。
- ↑ 定义放在上一条会有疏忽的地方,故移动并做了一点调整。(不过一些地方可能还需要推敲)
- ↑ 根据U:高级火法 与U:屠麟傲血 的建议进行修改。
- ↑ 二编:对相关评价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 ↑ 经提案发起者对{{画师}}中内链的巡查,按此标准成立的收录条件基本不会影响到现有画师条目的存废。
- ↑ 三编:排版与量词方面的非实质性小修改。
提案正文(最终版本)
失效的原定最终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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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角色-独立二次元形象收录及其注意事项的修改
并非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包括原创作品、衍生作品和同人作品),但拥有独立人格设计的二次元形象亦可以收录于萌百。比如:
注意:
基于ACG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世界观、但未出现于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原创角色,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在其原作或衍生作品中出现过的角色。
注意:
#现实人物-补充网络画师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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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角色-独立二次元形象收录及其注意事项的修改
- 独立二次元形象
并非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包括原创作品、衍生作品和同人作品),但拥有独立、完整人格设计的二次元形象亦可以收录于萌百。比如:
- 画师所创作的独立原创形象;
- 看板娘等虚拟代言人形象;
- 个人、组织或商业实体运营的独立形象;
- 在收录范围外的作品中登场,但拥有二次元形象的角色。
注意:
- 萌娘百科鼓励收录质量优秀的原创角色。
- 请勿混淆独立创作的拟人角色和作品中登场的拟人角色;
- 请勿混淆现实人物和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也不应当通过条目内容将现实人物原型本人代入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
- 除非有充分的设定及一定的关注度及影响,请勿以游戏、玩乐为目的创建身边人或以身边人为原型角色的条目。
- 同人角色
基于ACG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世界观、但未出现于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中的原创角色,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在其原作或衍生作品中出现过的角色。
- 如果该同人角色已在作品一节所规定的衍生同人作品中登场,可以酌情使用已有作品中登场角色的内容格式收录。
- 本身创作性质严重扭曲原作已确定设定(如角色人际关系)的同人角色,不予收录。
注意:
- 请勿混淆作品中已有登场角色和基于已有作品创作的同人角色;
- 萌娘百科不是同人作品发布平台,请使用百科化的行文整理已有设定。
- 请勿将同人角色加入原作的模板中,也不得在同人角色条目内添加原作的大家族等导航类模板、或任何会导致其与原作角色混淆的分类。
各专题可以视情况创建收录相关同人/二次创作角色的分类。 - 已在同人作品中登场、且已经或将被一定规模收录的同人角色,应当另被收录至单独的大家族模板与分类中、并仅将相关模板与分类使用在对应条目内。
#现实人物-补充网络画师收录标准
- 其他ACG相关内容创作者:网络画师、歌手、Coser、舞者、网络视频制作者等;
- 网络画师:收录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网络画师:
- 参与过在收录范围内的商业或同人作品创作的画师;
- 此处的“创作”指能够体现该作品原创元素的作画工作,如角色设计、插图原画等。
- ACG作品和虚拟二次元形象版权所有方授权制作的宅物周边(如手办等)原画师;
- 创作过10个及以上优质独立二次元形象的画师;
- 如果这些独立二次元形象已在收录范围内作品中登场,那么上一条的数量规定不作限制。
- 不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但在大型公共插画平台中,获得官方优秀评价(如活动奖项、平台认证等)的,或笔下的二次元形象作品已作为网络流行文化被广泛传播的画师,亦可收录。
- 参与过在收录范围内的商业或同人作品创作的画师;
- 网络画师:收录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网络画师:
讨论区
关于网络画师
目前这一段的“优秀”及“一定数量”都是没有定量的,应当做出如原型收录要求一般的补充说明,如“体现为如何如何”之类的。--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9月12日 (一) 11:47 (CST)
- (+)同意 观点同火法。(&)建议 将一定数量优质原创作品的画师更改成至少有五个符合收录标准的原创作品的画师--黑夜给了我一双眼睛,而我却拿它照亮人间(讨论) 2022年9月12日 (一) 11:54 (CST)
- 完成,数量方面我建议结合影响力具体条件具体分析。--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11:59 (CST)
- 总感觉自由裁定量过大不是好事,存废里的扯皮会变多。--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9月12日 (一) 12:06 (CST)
我更想知道业余和职业网络画师怎么办?--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2年9月12日 (一) 11:50 (CST)
我认为网络画师的几条标准仍然十分模糊。
- 对于“参与过在收录范围的商业或同人作品创作的画师”,需要在这些“作品”中担任什么职务?限定画人?画风景可不可以?还是说只要画了就行?如果画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或许收录范围反而是扩大了的。比如可否以参与VOCALOID曲绘创作为由将梵·高作为画师收录?
- 对于“创作过一定数量的优质独立二次元形象的画师”一条,如何判断“一定数量”“优质”?该标准过于模糊不清。
- 对于“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但在插画平台举办的活动中获得优秀评价、排名的画师,亦可收录”一条,“插画平台”有何标准?如何判断“优秀评价”“排名”?太模糊不清了。同时,这条有根据知名度来收录人物的嫌疑。我认为以知名度来收录现实人物不符合萌百的原教旨。
我认为萌百目前画师的收录并不泛滥。我认为没必要对画师作如此多的解释与限制。我不认为有必要在收录范围中进行明确规定。条目写得质量足够就保留就好,写得不咋地就低质量删除就好。没有什么可以写的内容的条目也很容易被删除或是打回。因此,恕我对该提案关于画师部分的改动本身就(-)不看好。--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2日 (一) 12:42 (CST)
- 原先对网络画师如何收录并无明确规定,引用一位管理员在某编辑组群聊中对该bug的形容:现行收录范围下画师的收录“有手就行”。我在增删注释中已经说明这是一个“具有未雨绸缪性质的”条款增加,也知道目前画师的收录并没有泛滥,但没有成文规定的话,泛滥情况出现时处理难度会很大。下面是我的一些回答。
- “创作”一词规定了这名画师在参与作品制作时,会负责绘制具有作品本身原创特色的部分:最优先是角色设计与立绘绘制之类能够体现出作品原创特点的部分。我也考虑过画师画了别的什么奇怪地方(比如对话框、道具贴图)的可能性,不过根据我个人接触过的作品,这方面的图片绘制一般也让负责绘制角色的画师来画,有特殊情况可以讨论协商。梵高的情况参见现行收录范围中的原型部分,他没有直接参与过收录范围内作品的创作,因此不按画师收录。
- “一定数量”正在上方的讨论串中讨论,小t前辈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优质”较为主观了,但设定和图片形象的质量交给一个自然人以他的审美去评判不会有问题:比如像是狂奇那样的肯定当场就挂删了,在这方面进行说明限制也能避免类似绿坝郎事件中出现的一些曲解的情况。
- 插画平台具体指哪类平台,大家都清楚(Pixiv,LOFTER等)。“优秀评价与排名”方面,我是借鉴的之前轻小说的其中一条收录标准。记不清是小t前辈还是其它的巡查曾经在群里讨论时举过这样的例子——没有原创角色或参与过作品创作,但画技水平很高的画师也能够被收录。这是我能想到的量化的最直观的方式。
- 很抱歉我因为未知的原因不能够把话一次性说清楚。感谢您提出的疑问。--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13:13 (CST)
- 虽然现行收录范围下画师的收录“有手就行”,但这并不代表一定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对于画师并没有泛滥的现在,我认为不需要通过收录范围来限制。条目质量已经是一个不低的门槛了。然后关于参考轻小说的收录标准,很不巧,在今天即将发起的相关提案中我是准备干掉过于模糊且没有必要的相关论述的。所以我依然认为那条收录标准是不行的。--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2日 (一) 13:22 (CST)
我对有关画师的第3个收录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结合对{{画师}}中内链内容的初步巡查,该提案规定的画师收录条件基本不会影响到现有条目的存废。
尽早确认一个成型的收录要求,对后续的维护工作是有一定帮助的。萌百已收录的画师均符合这三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或多个,能够得到收录范围的庇护;明确的收录门槛也能避免可能的收录泛滥——说难听些,避免有小鬼借着现行收录范围尚未完善的部位捣乱。--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20:01 (CST)
网络画师收录标准表述
前文说参与过收录范围内作品的创作,后边又说一定数量优质原创作品,或许想表达“商业与同人”的区别,也可能包含了创作“独立二次元形象”,但这两个“作品”初看好像一句话说了两遍,建议修改为如下表述(不代表本人对内容本身的观点):
- 网络画师:收录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网络画师:
- 参与过在收录范围的商业或是同人作品制作;
- 创作过一定数量的、优质的独立二次元形象;
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但在插画平台举办的活动中获得优秀评价,排名的画师,亦可收录。——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9月12日 (一) 11:57 (CST)修改于2022年9月12日 (一) 12:49 (CST)
既然都是任一条件了,为什么还要单独分出来一条?我觉得可以写成
- 其他ACG相关内容创作者:网络画师、歌手、Coser、舞者、网络视频制作者等
- 网络画师:收录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网络画师:
- 参与过在收录范围的商业或是同人作品制作;
- 创作过一定数量的、优质的独立二次元形象;
- 在插画平台举办的活动、排名、定期推送中,获得优秀评价、排名、奖项或前排推送。
(同样不代表本人对内容本身的观点)--Cesko(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00:01 (CST)
我要提出对内容本身的观点。我依旧认为“获得优秀评价、排名、奖项或前排推送”标准过于模糊。但若删去,对于如Torino这样优秀的、有收录价值,但可能并没有参与过收录范围内作品或自设的同人画师不公平。另外,这些画师也会卖一些同人周边的,即使这些同人周边可能不在收录范围。我想表达的是,像Torino一样的同人画师是有收录价值的,但现在的版本过于模糊了。另外,我并不看好对插画平台等进行列举的行为。
话说回来,我的观点还是,本来画师收录这里本身就没什么大问题,用不着如此未雨绸缪。--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3日 (二) 16:09 (CST)
- 也有考虑到宅物周边画师是否可以收录,不过我关注的一堆杂七杂八的太太有很多自制周边的,要真算进去的话也有泛滥的可能。
- 关于画师是否优秀的判定方面:优秀画师的作品大多都会收获很多的赞和推荐,从而被大数据认定为优秀作品推送,比如每周/月推荐、排行榜等,而且不分同人商业(两者间会有重合)。差不多是我能想到的最直观的量化方法了,当然也存在待改进之处。
- 当然确实有少数质量高却人气低迷的画师,这也是我没有硬性规定而设置为视情况灵活处理的理由。
不过我搜了一下,萌百还没收录小t提到的这位画师来着
- 当然确实有少数质量高却人气低迷的画师,这也是我没有硬性规定而设置为视情况灵活处理的理由。
- 另外我没有在提案正文内对插画平台进行列举。这些平台是什么性质大家都知道,也没有列举的必要。--Nait_Talk 2022年9月13日 (二) 20:51 (CST)
- 我现在觉得我的想法和あめろ的“‘未雨绸缪’地反对该提案以避免该此改动导致的问题。‘若该提案通过也不会对目前的收录情况产生大范围影响’或许可以证明该提案不会在现在引起问题,但也可以作为该提案意义不大的证明。”是差不多的。我觉得这方面不需要对泛滥过于担忧。萌百还能收录coser,那coser一般也很难产出收录范围内的作品。我认为对coser、画师、舞者等,不能通过其人本身有收录范围内作品来进行限制。还有就是我真的建议不要再搞出新的过于模糊的规定了。当然,因为感觉我们的想法几乎就不相同,所以我的想法仅供参考。--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3日 (二) 22:33 (CST)
关于独立二次元形象
我注意到提案在注意里添加了一些内容。对于“萌娘百科鼓励收录质量优秀的原创角色”一条,我认为在这里只能起到一个倡导的作用,没有任何实质的效力。收录范围可以对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质量进行规定,如不能带遮挡人物形象的水印、设定中不能出现大量错别字等。这条我觉得完全可以把标准明确一些。另外后面关于原型本人的相关论述,我觉得方针修改者不应该下意识认为被二次元化的是“人”。这段表述我觉得不是很能理解含义。--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2日 (一) 12:48 (CST)
- “水印不应影响人物形象的展示”如何?比如在人物形象外区域添加不透明水印,允许
使用在人物形象上添加浅的透明水印。——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9月12日 (一) 12:53 (CST) - 关于原型本人的论述主要针对梦女向角色条目,而梦女向角色本身的形式是其作者使用这个角色代入作品,并与其它角色发生恋爱关系。该条款也可以用来处理“在虚拟世界中寻找真实感”类内容。
- 至于为何特地添加这段内容,最近的几个梦女向角色条目是给维护工作造成了一些阻力,而且这类创作争议大、易引起反感,条目作为独立二次元形象的收录价值低、无参考性、且易误导读者。我想通过添加该段内容来让维护人员处理此类条目时有一个可靠的依据。
- 我会考虑增加明确规定独立二次元形象质量的条款,感谢指出。--Nait_Talk 2022年9月12日 (一) 13:23 (CST)
关于同人作品与梦女创作
虽然我自己只是一只普通的自动确认用户,但我还是想要提出自己一些的意见去完善这个提案。
梦女的本质我认为实际上还是同人创作,而在对于同人创作的内容,萌娘百科:收录范围中有两句话与其相关:
一句是“萌百允许对同人作品进行与官方作品同等程度的简介说明”,与这句话相关的条目如弹丸论破的同人作品超级弹丸论破Another2等;
一句是“单纯基于已有的作品内容进行创作的同人作品不予收录”,因这句话而不予收录的作品有各种不添加新角色的同人文。
但此时就出现了少量的歧义性——梦女党当中有的人会将自己带入,并否认女主的存在地位,并因此重新架设剧情并以此创作(此处的重新架设是指在原剧情不变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角色代替女主人公的位置,比如同样都是在咖啡厅滑倒的剧情,原作中在攻略对象扶起女主之后,女主只是小声道谢,但到梦女党中可能就会变成用拥抱感谢等)。
按照“萌百允许对同人作品进行与官方作品同等程度的简介说明”与“画师所创作的原创角色”一句,该角色条目应允许收录;
但按照“单纯基于已有的作品内容进行创作的同人作品不予收录”一句,此时的角色条目就应不被允许收录。
此时如果收录了此角色条目,毫无疑问地会影响到原女主条目与攻略对象条目。影响的原因我觉得不用多说,梦女党改原设毁原设的情况有多严重应该是混乙女圈都有所耳闻的。(不了解的可以看看BV1FS4y1h7hB中的内容)
若不允许收录,编辑者可能会信誓旦旦地去用说这是我的OC从而迫使收录。
所以针对这种情况,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1.增加一句补充注释,如“若是与现有作品相关,并与原作角色有较多互动的原创性创作,须同时达到观看量大于等于5000、点赞数大于等于300才可收录”(这个要求主要能针对在lofter发表内容的梦女党,本身此要求在该平台想要达成其实并不难,但对于梦女党可以说算是很难达到的;而且这样子的描述也能避免说到同人一词)
2.新建一个专门的模板用于放置在建立的梦女相关条目前,以告知此角色与原作属于平行关系的原创创作(可避免说到同人一词),这个模板目前我在尝试制作,制作完成后我会放在子页面中供大家查看与决定是否这样做。
综上就是我个人一些想法,可能不太成熟,但欢迎各位批斗。
—— X_zzh 2022年9月12日 (一) 21:05 (CST)
- 本人基本赞成您的观点,但对一些小地方有疑问或其它意见
- “须同时达到观看量大于等于5000、点赞数大于等于300才可收录”是指单个作品,还是指多个作品累计?如果是单个作品的话,可能会有些严格,不过严格一些或许也是好事。
- “以告知此角色与原作属于平行关系的原创创作”,抱歉本人语文能力不太好,结合上下文也不是很明白,可以麻烦您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是平行关系吗?
--鸽鸽鸽鸽鸽鸽子(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08:24 (CST)
- 关于X_zzh的问题:个人认为梦女向同人创作与一般同人创作有一定,甚至说是本质上的区别。对于一个百科来说,梦女角色的收录价值相对一般oc来说要低得多(读者只可能是创作者),且容易误导读者。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梦女向创作多以角色形式收录,且已经出现了以原创角色为定义收录梦女角色的情况。
- 如果可以用页顶模板避免读者误导的话也可以。但就这个创作群体的特殊性,我无法肯定这个方案的进行会十分顺利。
- 关于鸽鸽鸽鸽鸽鸽子的问题:个人理解“平行关系”差不多等于原作与二次创作的关系,对于条目来说可以避免误导读者。--Nait_Talk 2022年9月13日 (二) 12:56 (CST)
关于文字表述
可以解释一下“原型本人也不应当通过条目内容代入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这句话的含义吗?照我的理解,这还能管到读者阅读条目的方式?--Cesko(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00:01 (CST)
- (▲)疑问同Cesko 现有措辞确有可能造成歧义,烦请提案发起人修订一下措辞。—— Jacklin612(☎·🧾) 2022年9月13日 (二) 09:22 (CST)
- 很抱歉我的语言表达能力不是很好。我的意思是:
- 我这次提案的发起有两个目的,其中一个便是通过收录范围来限制梦女的收录。梦女角色的特征即为通过设定一个二次元形象,来让其创作者通过将自己代入这个形象,达到与其他虚拟角色“互动”的目的。此类创作容易引起爱好者反感,对于百科来说收录价值低下(读者只可能是其创作者),无参考价值且易引起误导。
- 此次修订是从梦女角色的特征下手限制其收录,但模糊的表述难免会有误伤。限于我语言表达能力欠佳,希望各位能够帮助我找到此段描述中需要修改的地方。--Nait_Talk 2022年9月13日 (二) 12:49 (CST)
- 不如不改这一条,将下一条改成“除非有充分的设定及一定的关注度及影响,请勿以游戏、玩乐为目的创建以自己或身边人为原型角色的条目。”--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3日 (二) 16:03 (CST)
- 前面一句也需要改,否则指代不明:“请勿混淆现实人物和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也不应当通过条目内容将现实人物原型本人代入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不过“代入”这个词可能还是不好理解,需要换词。
- 原句的意思可能是将诸如洲崎绫本人搬入洲崎西动画并与洲崎绫(洲崎西)同台登场一类。如果个人的想法与原意存有差异,还请一并指出。
- ( ¡ )题外话 个人认为可以将小t提议中的被更换内容搬到现实人物章节,即“现实人物——注意”一节新增“除非有充分的设定及一定的关注度及影响,请勿以游戏、玩乐为目的创建自己或身边人的条目。”保留小t提议中更换后的内容。--Qaolp0 はなおし (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17:12 (CST)
- (~)补充 个人认为不仅应禁止创作者通过将自己代入创作者的形象以达到与其他虚拟角色“互动”的目的,创作者通过将现实人物代入创作者的形象以达到与其他虚拟角色“互动”(尤其是以该现实人物为原型的虚拟角色,或该现实人物配音过的角色等)的目的之行为同样应被限制。--Qaolp0 はなおし (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17:23 (CST)
再次要求对舞见的收录予以限制
正像我之前说的,我希望对舞者的收录标准添加一条“需要有3个及以上以收录范围内音乐作品及其二次创作作为BGM的舞蹈投稿”,以限制收录某些以韩舞、街舞、爵士舞、古典舞等与御宅文化关联不大的舞蹈为主要投稿的网络舞者。--北湖3(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22:08 (CST)
- 但是一些舞者神奇的操作,比如用符合收入范围的音乐作品跳拉丁舞、街舞等
- 毕竟也是有先例,比如用《美少女战士》BGM跳花样滑冰
- 总之我认为只要判定使用的BGM就可以了,无需限制舞蹈种类。
- PS:另外你好像跑题了?大概吧。
- --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2年9月13日 (二) 22:59 (CST)
- 理解你的想法,不过提案发起者不了解也不打算汴舞见。--Nait_Talk 2022年9月14日 (三) 18:18 (CST)
对画师创作独立二次元形象数量的相关建议
10个会不会很高?因为独立形象和独立形象个人认为还是有别的。比如说某名不见经传的画师设计了三个分属不同团体的VTB,并和她们高强度互动,留下了不少奇闻轶事,他有可能完全不满足目前给出的这三个条件,但也有收录价值。或者更极端一点,单独设计了一个看板娘,然后就靠她吃到老了。总之就是,有这种“母凭女贵”的现象,希望这里可以稍微弹性一点。——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9月13日 (二) 23:48 (CST)
- 就我个人对相关创作成本的了解,对于专门创作原创角色的画师来说,10个原创角色已经算相当基础的数量了,毕竟oc的创作成本比现今已大规模收录的虚拟UP主还要低。
- 不过考虑到有画师创作以他们的oc为主角的收录范围内作品或人气高到了有外包衍生作品(黑岩射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特意加了下面那条。原本我希望是弹性的,不过有人要求必须数目清晰。--Nait_Talk 2022年9月14日 (三) 18:17 (CST)
- (-)弱反对 这种弹性意义不大:
关于被官方认可的同人作品角色问题
前面有人提到了同人作品角色问题,这里想说另一种情况:
就是《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种有原作作者挂名的官方同人作品,它的部分设定从被转正了。但按照“单纯基于已有的作品内容进行创作的同人作品不予收录”一句,这样的话,这个作品的一个最主要角色,设定上是伏地魔和贝拉之女的戴尔菲·里德尔就不能被收录了。但由于这部作品是官方同人(甚至可以说官方同人这种类型作品在萌百收录有点尴尬),不能收录这个角色会破坏IP的完整性。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9月16日 (五) 14:18 (CST)
- 如果该角色为该同人作品登场的原创角色(官方原作没有),可以视为该同人作品具有原创性,有一定原创性的同人二创作品可以收录。
- 另外我对哈利波特系列了解不是很深,解决实际问题时该回复仅做参考。--Nait_Talk 2022年9月16日 (五) 18:47 (CST)
- 好像……《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本来就不在收录范围……因为这部作品不是小说而是剧本,需要依照戏剧的收录范围收,收录范围里写的是“收录ACG作品改编或衍生的各类戏剧,包括音乐剧与舞台剧等”,这部舞台剧系改编自N而非ACG……--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9月16日 (五) 19:00 (CST)
一个建议
不知道这个建议是否在讨论范围内,如果不是就忽视它。
去年修订后的萌百收录范围规定了在符合收录范围的前提下,萌娘百科不因作品本身的质量或争议而禁止某一内容的收录。
我觉得这个应该在扩展到角色的收录上即:在符合收录范围的前提下,萌娘百科不因人物本身的风评或争议而禁止某一人物的收录。--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9月22日 (四) 00:05 (CST)
- (+)同意 只要符合收录范围,作为百科本身就不应当以争议或是风评为由禁止收录。只要是以客观、事实为基准来编写的达到质量要求的条目,就可以收录。——最喜欢四糸乃(讨论) 2022年9月22日 (四) 09:18 (CST)
- 我觉得这个点子(+)挺好的,看情况有空补一下。--Nait_Talk 2022年9月22日 (四) 18:31 (CST)
- @Hooonooka,最喜欢四糸乃,写条目的奶糖:
- 虽然很抱歉打扰三位,但我担心“萌娘百科不因人物本身的风评或争议而禁止某一人物的收录”会导致收录泛滥的问题——目前收录范围对于拟人化与萌化形象,独立二次元形象中的看板娘、虚拟代言人角色及商业实体运营的独立形象几乎没有收录限制。
- 如果彻底放开,那么就意味着随便一个拙劣的,看起来“二次元”的萌化图像再加上一千多真实字节数(实际也就几百字的作文,不包括预加载残留和模板内容)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写入站内。像今天上午创建的浮力娘尚且能通过不错的文笔弥补形象上的问题——如果这些文字质量非常糟糕呢?
- 我希望这一点上能够再慎重考虑,否则难免会因为这句话而在页面存废上扯皮。——Qaolp0 はなおし (讨论) 2022年9月22日 (四) 19:20 (CST)
- (~)补充 如果确实有添加这句话的必要的话,我建议先加到除虚拟UP主以外的现实人物(抱歉我个人认为VUP属于现实人物范畴),及作品登场角色中。--Qaolp0 はなおし (讨论) 2022年9月22日 (四) 19:30 (CST)
- 那为什么不在这次提案中讨论对于此类条目的最低质量要求呢?定下一个最低要求,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滥收和扯皮的问题。——最喜欢四糸乃(讨论) 2022年9月22日 (四) 19:55 (CST)
- 在提案角色一节处,我针对梦女的特质对内容做出了限制(如不能有将作者本人通过梦设代入原作的内容),不过要放宽范围到拟人化形象、虚拟代言人等,我认为难度会相当大。
- 基于上文小t前辈给出的观点,我有过通过配图质量来限制相关收录的想法(比如不能有面积太大、或者会造成版权问题的水印),但角色的可演绎性使得这个想法无法在角色方面根本解决问题,而判定文字设定质量如何也是个很难得出客观结论的问题。还得麻烦各位来贡献好点子了。--Nait_Talk 2022年9月22日 (四) 21:29 (CST)
@写条目的奶糖感觉讨论似乎偏离了话题。这个提议的初衷是避免因为人物本身的风评或争议而进行无意义的收录存废的滥用。梦女的收录范围尚无定论,请注意“在符合收录范围的前提下”这几个字。--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9月22日 (四) 22:22 (CST)
- 收到。等我看看最初提到的这句话放在现行提案的哪个地方,或许这两句可以合并为一句。
- 但鉴于单个角色创作成本比作品低得多且更容易泛滥,质量确实需要规定(不适用于“作品本身质量”的说法)。--Nait_Talk 2022年9月25日 (日) 13:00 (CST)
- ( ¡ )题外话 @Hooonooka 没有签名的ping是没用的。--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9月25日 (日) 16:22 (CST)
一则题外话,虽然可能相关
本提案主要还是围绕梦女这一现象进行规范排除对吧,不过我忽然想到,论混淆现实人物和虚拟角色,虚拟UP主也有此类性质(或者悲观一点说,已经泛滥了)。想问提案发起人有没有考虑就此现象进行一些大方向原则的限制,比如增补到“请勿混淆现实人物和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这一条款里。——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9月26日 (一) 23:33 (CST)
- 有。我补充这里的动机除了限制梦女向内容,也有防止类似二饼提到的、混淆VUP设定和中之人信息(甚至更糟)的情况出现。我尽量写出一个合适的描述。
- ( ¡ )题外话 所以讨论区的各位对原创角色的了解最多真的只有管人吗……--Nait_Talk 2022年10月2日 (日) 10:02 (CST)
关于网络画师收录的一点个人意见
刚刚看了上面的讨论,感觉着力点还是在于如何通过收录范围的修改规范收录和防止泛化,我在想对于网络画师是否可以做如下加强要求:将“如果这些独立二次元形象已在收录范围内作品中登场,那么上一条的数量规定不作限制”收紧为“如果这些独立二次元形象已被萌娘百科收录或即将被萌娘百科收录,那么上一条的数量规定不做限制”,这里的将要意味着至少在现有条目中已经被提到或者是已有红链等待填坑(只是个大概意思,具体表述可以讨论)。
我的考虑在于编写画师条目时很多是为了填坑,先有了作品内容后介绍创作者本身,这样当试图收录网络画师时需要受到作品条目和作者条目两重限制,通过作品相关条目的编写质量要求倒逼作者收录的质量要求和收录标准。当然前面的只是一家之言,抛砖引玉而已,希望我这点土砖胚子能引来一些玉。 --雨云蔽月,怅惘我同;一扫去者,秋日夕风。 →一起看庭前花落← 2022年9月29日 (四) 14:22 (CST)
关于将同人角色单列的建议
从目前的主流二创二设圈的情况看来,同人角色(即依附于原作或其衍生作品进行创作,但原作或其衍生作品中并没有出现且并未得到官方/原作者承认的角色)与一般认知上的独立二次元形象相差甚远,甚至同人角色根本不会被视为独立二次元形象(毕竟也不独立)。故个人认为同人角色应该与独立二次元形象进行拆分,拆分内容如下:
- 将“并非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但拥有独立人格设计的二次元形象亦可以收录于萌百。”改为“并非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包括原创作品、衍生作品和同人作品),但拥有独立人格设计的二次元形象。”
- 将“画师所创作的原创角色”改为“画师所创作的独立原创形象”,并将其后的两条删除。
- 新增“同人角色”一节,与“独立二次元形象”并列,个人认为其定义应该是:“基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且并非由官方进行创作的原创角色,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中的角色。”,收录标准可能需要进一步讨论。
—— 超级纯洁的小马娘秋园邀请你去地下室和重马场一坐 2022年10月6日 (四) 19:25 (CST)
- (+)倾向支持 我原本就有这个想法,毕竟把二创角色当oc收实在太怪了些。----NaitoNeko✉ 2022年10月7日 (五) 10:42 (CST)
- 第三点之前没考虑周全,应该是“基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且并非由官方或其授权进行创作的原创角色,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在其原作或衍生作品中出现过的角色。”。基于此,我认为第一种是需要进行收录范围缩紧讨论的,而第二种是可以进行收录范围放宽。但不管怎样,原来“画师所创作的原创角色”可以直接改为“画师所创作的同人原创角色”并与后面两条一起直接移植过来。—— 超级纯洁的小马娘秋园邀请你去地下室和重马场一坐 2022年10月7日 (五) 14:05 (CST)
- 已结合提案发起人的想法进行修改和条款增加。非常感谢秋园前辈提出这么有建设性的建议。----NaitoNeko✉ 2022年10月7日 (五) 14:43 (CST)
- @写条目的奶糖 想了一下,还是把“基于ACG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世界观、且并非由官方或其授权进行创作的原创角色,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在其原作或衍生作品中出现过的角色。”改成“基于ACG作品或其衍生作品世界观进行创作、但并不属于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原创角色,或是来源于作品一节所规定的同人作品、且并未并不属于其原作或衍生作品的原创角色。”吧。能规避掉一个问题是一个。还有就是“如果该同人角色已在作品一节所规定的衍生同人作品中登场,可以酌情使用已有作品内登场角色的内容格式收录。”可能得加一句“但必须在醒目处注明其为同人角色而非原作或其衍生作品的登场角色”。我想说的大概就这些了。—— 超级纯洁的小马娘秋园邀请你去地下室和重马场一坐 2022年10月8日 (六) 15:01 (CST)
- 补充:
- “(包括但不限于梦女、原女等)”我觉得可能不加比较好。首先是这两个条目可能会影响收录范围(特别是这两个条目的内容可以进行随意更改或鬼祟破坏);其次直白的写出来可能不利于收录范围的外宣推广;还有就是这句话其实有些多余,直接给人一种针对的感觉(虽然说是这么说但不能这么写)
- “请勿将同人角色加入原作的大家族模板与分类中。”可能需要补一句“也不得在同人角色条目中添加原作的大家组模板”;同样的“已在同人作品中登场、且已经或将被一定规模收录的同人角色,应当另被收录至单独的大家族模板与分类中。”可能也得改成”……应当另被收录至单独的大家族模板与分类中、并使用在对应条目内。”
- —— 超级纯洁的小马娘秋园邀请你去地下室和重马场一坐 2022年10月8日 (六) 15:14 (CST)
- 奶糖前辈在将“画师所创作的原创角色”改为“画师所创作的独立原创形象”时是不是少改了一段,现在为“画师所创作的画师所创作的独立原创形象”,读起来有点奇怪——最喜欢四糸乃(讨论) 2022年10月10日 (一) 10:10 (CST)
- 已结合提案发起人的想法进行修改和条款增加。非常感谢秋园前辈提出这么有建设性的建议。----NaitoNeko✉ 2022年10月7日 (五) 14:43 (CST)
关于AI生成的独立二次元人物形象
鉴于最近NovelAI的突然爆火,基于该软件生成的二次元形象是否可以作为某事物的代言人亦或是原创角色进行收录(当然我个人肯定持反对意见)。亦即,方针可否加入利用此类软件生成的图片创建条目行为的限制条文。--Vcfch843875618(讨论) 2022年10月9日 (日) 02:33 (CST)
- 个人就其原创性来说,持反对收录意见。
- ( ¡ )题外话 (…)吐槽 虽然我预料到会有人提这个问题,但提案发起人作为一个业余画手看到这个问题时感觉是有点高血压。--NaitoNeko✉ 2022年10月9日 (日) 12:24 (CST)
如同隔壁小说提案中小t前辈的回答一样,现阶段讨论这个问题的意义不大,不过日后仍然有着参考性。--NaitoNeko✉ 2022年10月9日 (日) 12:26 (CST)- 就原创角色、同人角色而言,有形象图是收录的必要条件,那么AI生成的独立二次元人物形象属于不予收录中的“由程序自动批量生成的内容”吗?——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10月9日 (日) 12:34 (CST)
- (☩)意见 本质上这玩意也只是个工具而已。和其他人物形象的收录一样,没有合适的应用场合只是单纯的流于表面介绍的话,无论是怎么创作出来的都应该挂个“急需改进”甚至是“收录存疑”(个人看法)。不过有合适的应用场合的话就另当别论了,例如形成模因或者玩梗将这个形象用在了哪个作品里。 Rogue Editor Hamon002(讨论) 2022年10月9日 (日) 18:53 (CST)
- 理论上可以直接否决,但是如我在隔壁提案所说,即使这个版本还没到合格程度,后续迭代版本可能到达难以乃至无法分辨程度或者误伤某些【本来水平就不太行的真人画师】(笑),况且现在是可以生成一堆挑掉不行的留下还勉强可以的。再说,人工后期行不行?后期得加多少才能从不行变为行?——CGSS topic CONTRIBUTOR the "Light wind colored" Legend frog (SUMMON) 2022年10月9日 (日) 19:13 (CST)
- 萌娘百科_talk:提案/讨论中提案/关于完善小说收录的提案#关于AI作画--田宮真莉(讨论) 2022年10月10日 (一) 02:54 (CST)
提案即将到期
本通知由人工机械体自动发出,可能存在发送时机不对、发送对象不对、重复发送等问题,如有问题请联系User_talk:AnnAngela。如果放置位置不对,请协助移动到讨论区域。
@写条目的奶糖 您好,您于【2022年9月12日上午11点14分】发出的本提案即将到期,如不能在【2022年10月11日晚上11点59分】前发起投票,维护人员将会按萌娘百科:提案#投票处理。——AnnAngela-abot(讨论) 2022年10月10日 (一) 03:00 (CST)
投票开启后的讨论
U:Ring ke的投票理由
有點遺憾現在才看到,不然應該可以幫上不少忙。目前仍有少量內容需要修改,但大致同意當前版本,其餘認為可以再細修。部分表述過於混亂,如「但未出現於該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原創角色」,需反覆看好幾遍才大致明白。問題也在於目前規範的項目都是極少情況會遇到的爭議。同人角色部分,確實遇過非要將同人角色添加到原型的相關人物等類似情況,所以總體我是非常支持的。網絡畫師章節看起來也是詳細了目前已收錄的部分,不過這個(創作過10個及以上優質獨立二次元形象的畫師)日後無論通過與否,真的要商勸,無論是數量還是單純指「二次元形象」、相對主觀的「優質」用詞,確實限制了收錄的可能性。舉個例子,由於曾寫過幾年前的話題網絡畫師Yaplus,當時也沒料到收錄後引來了本人巡迴,順帶畫師的推文也引來了一些新用戶參與萌百(由於目前評論區暫時關閉也沒法看到一些互動),無論是站內站外當時有關注該畫師的也對萌百有些討論,因此目前規定的內容確實有限制到這類對萌百有益的「可能性」,這個案例倒是還可以用第一點「參與過在收錄範圍的商業或同人作品創作的畫師」,但也是因為描述有些模糊的原因,諸如何謂同人作品,單個或多個系列畫作是否可視為作品等,每個人的定義不太一樣。提出的一些在我看來都是可以細修的小問題,無論通過與否都請加油。 —— Ring ke(討論) 2022年10月11日 (二) 09:54 (CST)
- 以上為Ring ke原本的投票理由,因字數過多移動至此。——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10月11日 (二) 12:21 (CST)
- 我之前在对{{画师}}进行进一步巡查时,也发现了Ring Ke前辈提到的这位画师的条目——除了知名度和影响力外一个收录条件没中,但有相当的收录价值的画师条目。
- 就我个人发起提案的初衷,该画师条目在经过进一步讨论前暂时保留。
- 关于“同人角色”的定义,我与其余几位编辑者在站外群组内也讨论了很多。此后如有新的完善的定义,我会择期发起修正案进行补充。感谢您的建议。--NaitoNeko✉ 2022年10月11日 (二) 18:21 (CST)
- 另外关于各位提到的措辞问题,这怪我语文功底太差。我会争取尽快发起快速提案修正。----NaitoNeko✉ 2022年10月11日 (二) 19:28 (CST)
- 殘念…原來理解錯了,原先以為在閣下範圍的。不在範圍內的話現行方案我得好好重新思考了,因為執行方針的並不會只有跟閣下討論的幾位編輯,光憑暫時保留我無法受到保證,其他人隨時可以將這些有價值的條目送上天,這些要防堵的東西是否值得犧牲這些項目,我不太認同。需提到最早pomu也是只畫表情包和同人的,我是按照網絡畫師收錄,指近年該人物若沒有創作漫畫的話,嚴格來說當時也不在範圍內,那麼萌百會因為這些條文晚收錄有價值的人物,甚至錯過見證這些人物成長到更加知名等,更慘的是永遠不能收錄,這些都是會在想要防堵某些東西時,失去對萌百各方面的「可能性」,後來想了一下當時Yaplus也是按插畫家收錄的,並沒有想多,那麼問題似乎又到了兩者區別在哪。更別提最早創建{{画师}}模板時,實際上就是不想有太多限制。—— Ring ke(討論) 2022年10月11日 (二) 21:11 (CST)
- 方才有些過於情緒了,主要想到一些往事,當時有單一管理限制了整個{{画师}}模板發展及創建,多年後才有機會由其他用戶從我子頁面再次加回,才可發展成現在的畫師模板,當時的管理就是想著「未來的數量龐大」這種現階段無須擔心的問題,甚至現在聽起來還是令人匪夷所思,管理直接跑來新人用戶討論頁,並且成功遏止了整體發展,要是當時直接就走人,模板可能在,但一定不是現在這樣,有些附帶條目甚至可能晚個好幾年才有人創建。我想我不太願意看見修訂的方針變成這樣的情況,希望能好好思考這類細項。重回最初的發言,提出的一些在我看來都是可以細修的問題,無論通過與否都請加油,最後若有驚動請見諒。—— Ring ke(討論) 2022年10月11日 (二) 21:58 (CST)
关于独立二次元形象
这个提案的话题我一直都很感兴趣!可惜前段时间因为在忙别的事情所以一直未能参与讨论,希望现在还来得及。我对独立二次元形象的收录有一些疑问:
- 画师或自称画师者创作的独立原创形象二次元形象的质量(如画技、设定完善程度等)是否会影响到该形象的收录?打个比方:某个人可能因为绘画技术限制创作了一个主流审美眼光下并不算好看甚至可以说十分难看、也没有太多特色的OC,但该角色还算是有个不完美但完整的文字设定,这样的形象是否在收录范围之内?(这里的意思不是说画得难看就不配被收录,只是先前看到过有人给自己画风过于稚嫩的OC创建条目并被以“不在收录范围”为由打回,因此产生了些思考)
- 画师与独立二次元形象的人气是否会影响收录?如果是那么如何判定人气?
以上,我自己除了是编辑者以外也有当画师的志向,所以很期待看到萌百对这类方针在未来会有什么改变。--「自由的守护神」NekoCocoa 「与吾对话」 「寻吾足迹」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29 (CST)
- 首先感谢猫先生作为一位wiki经验丰富的画师参与了讨论。
- 个人认为独立的原创角色,只要图文设定完整且有一定质量就可以收录。不过就我对女性向同人oc文化与萌百社群的了解,这类条目未能大规模收录的原因,一是受众导致的不够了解,二是可能或多或少受到知名度的影响(个人理解,现存oc条目大都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有知名度的日本画师的oc和作者本人入驻创建的oc,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并且作者本人是wiki新手,那么大概率会被打回)。我有时看到这些条目被打回还是感到很惋惜的。
- 隔壁小t说的“作品不应该由知名度决定是否收录”很有道理,不过我在站点维护和与其他用户交流的过程中,是看到了以知名度决定是否收录角色的观点甚至一定程度的行动。对此我认为,有完整图文设定的独立原创角色的收录,不是很应该被知名度影响(即使现在oc的收录状况确实很大程度上受知名度影响);而二次创作角色不是很需要创作者费心费力去设定背景,就其创作成本来讲,应当适量地去考虑一些知名度(记得之前见过V家声源亚种条目因为知名度(注)可能?请不要相信奶糖的记忆力被打回的情况)。
- 就目前二次元文化的发展程度以及玩得越来越花的同人创作者,这类内容要是不做个明确的收录,泛滥甚至像是梦女的“定时炸弹”类条目的出现,也只是时间问题。方针是有需要在合适的时机针对这些内容进行一个修订——尽管就讨论区有些人的反应来说,我这个发起的时机并不是很好就是了。--NaitoNeko✉ 2022年10月11日 (二) 19:28 (CST)
关于提案涉及相关条目的后续处理
抱歉最近因为现实事务繁忙,没有及时对大家关心的后续条目处理方面进行讨论。下面我补充一下提案涉及相关条目的后续处理指引:
- 网络画师条目
基于提案发起人的最初想法(对未来可能收录的画师条目作出限制),{{画师}}内现存条目若无进一步存废讨论,全部保留。- 原创角色与同人角色条目
- 已确认为提案中规定的“本身创作性质严重扭曲原作已有设定”的条目,将在提案通过后通知条目创建者,随后打回或以“不在收录范围内”为理由挂删(注)此处可能需要进一步讨论处理方法。
- 若因为此次处理导致有关破坏行为的发生,一律按照反破坏方针处理。
- 若提案不通过,投票期结束后将择期在页面相关版进行存废讨论。
--NaitoNeko✉ 2022年10月11日 (二) 21:27 (CST)
- 先前进行的修改已经普及到了表情包画师,因此划去网络画师部分的后续处理指引。
- 个人阐述一下提案中规定不在收录范围内的OC/同人角色条目的后续处理方式(在这之前都会给相关编辑者讨论页发通知):
- 打回:相对比较温和的处理方案,但有可能会误导相关及潜在编辑者把萌百用户子页面当维基农场使用,处理得不彻底。
- 删除:出重拳。不过对于误把萌百当同人作品发布平台的编辑者及潜在编辑者而言,有一定造成舆论压力的风险。
相关tag被冲炸的情况十分常见- 如果选择删除,个人建议在相关编辑者讨论页留言通知其保存源代码到本地(考虑到同人创作者内容再发布的需求)后一周再删除。
- 欢迎各位就如何妥善处理相关条目进行讨论。--NaitoNeko✉ 2022年12月29日 (四) 16:09 (CST)
投票区
失效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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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成。召唤票权用户。--NaitoNeko✉ 2022年10月10日 (一) 19:07 (CST)
管理员
巡查姬
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
无票权用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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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再放送。召唤票权用户。--NaitoNeko✉ 2022年12月24日 (六) 21:08 (CST)
- @AkizukiSaitou,Bbrabbit,宇文天启,空翊,Vcfch843875618,HetmesAskalana,不是液氮,Xzonn,Bete1geuse,小乃,LUO1P,TsanconBYin,西尾哈鲁卡,Wenzuxiaot,Bob1301,あめろ,Daigui,屠麟傲血,珞羽子,Qaolp0,胡祥又,秋园世界,高级火法,一位史蒂夫,Ericliu1912,Jacklin612,正云明宏,人间百态,Mathreader,磷化镓,BearBin,栀梦,Grandom,MilkBoy,Ring ke,KingChan,花落丿天使,声优编集者,冰风飘羽,柏喙意志,徴氷棠,本森级7号舰拉菲,粉丝12323
- @AnnAngela,云霞,蓝羽汇,星海子,玄微子,弗霖凯,Luoxuchan,Leranjun
- @Legend frog,Cesko,Hamon002,Hooonooka,暴走的喵兵卫,田宮真莉,北湖3,花落丿天使,最喜欢四糸乃,鸽鸽鸽鸽鸽鸽子,X zzh--NaitoNeko✉ 2022年12月24日 (六) 21:08 (CST)
管理员
- 同意
- (+)同意 同上次投票理由。——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10:22 (CST)
- (+)同意 看着没啥大问题。--工具人乐然 ✉ 亮出你的底牌、将生命压上赌桌。 2022年12月25日 (日) 22:32 (CST)
- (+)同意 也行吧,顺应时代趋势。--SysOp 珞珝 [用户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22:54 (CST)
- (+)同意 基调上没有问题,但是感觉存在一些逻辑漏洞,目前应该不会被钻空子--From UnKa the Bureaucrat (Talk) 2022年12月28日 (三) 17:31 (CST)
- (+)同意 基本赞同观点。——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管理员(讨论) 2022年12月29日 (四) 21:10 (CST)
- (+)同意 这个提案我看得懂.jpg——From AnnAngela the Bureaucrat (Talk) 2022年12月31日 (六) 20:59 (CST)
- 反对
- 弃权
巡查姬
- 同意
- (+)同意 这种东西确实该好好规范一下了。——From bint 🧪 2022年12月24日 (六) 21:13 (CST)
- (+)同意 一个月来更完善了。—— 超级纯洁的小马娘秋园邀请你去地下室和重马场一坐 2022年12月24日 (六) 21:14 (CST)
- (+)同意 举双手赞成,是时候规范一下这些东西了,不过对于部分内容来说,懂得人也许是少数...
话说我咋没收到ping--From Eliston the patroller. Please stay with me. 2022年12月24日 (六) 21:18 (CST) - (+)同意 注意到提案人在重开讨论后考虑了更多情况,故不再持反对意见。——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12月24日 (六) 22:03 (CST)
- (+)同意 有条件是好事,不然会变成
垃姬桶--请问您需要来一只兔子吗⭐ 本森级7号舰拉菲(讨论·贡献) 2022年12月24日 (六) 22:18 (CST) - (+)同意 支持正义筛选。——柏喙意志💬 2022年12月24日 (六) 22:41 (CST)
- (+)同意 看着可以 ——MilkBoy( 讨论|贡献 ) 2022年12月24日 (六) 23:35 (CST)
- (+)同意 加油。—— Ring ke(討論) 2022年12月25日 (日) 00:02 (CST)
- (+)同意 个人认为问题不大。——Bete1geuse(1个标签:打嗝) 2022年12月25日 (日) 03:54 (CST)
- (+)同意 上次投票时因为AI绘画影响的不确定性而弃权,现在看来,这事倒没有我想的那么紧急,可以待讨论清楚了下次再修订。--Mathreader(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06:05 (CST)
- (+)同意 这一方面确实需要有所限制,提案对现时存在的问题也确实有所改善。————Qaolp0 見上げてごらん、夜空の星を (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10:50 (CST)
- (+)同意 对于现在的版本当然是无条件支持的。--Vcfch843875618(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15:14 (CST)
- (+)同意 很完善了,对分类也有很大助益。--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2年12月25日 (日) 16:09 (CST)
- (+)同意 看着还可以的样子。——by 专注各话制作的正云明宏 2022年12月25日 (日) 18:32 (CST)
- (+)同意 同上次投票理由,尚可接受。—— from DaiGui = YukinasNeko「talk」 2022年12月26日 (一) 07:05 (CST)
- (+)同意 对同人角色和网络画师的收录进行了规范。—— 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 2022年12月26日 (一) 10:20 (CST)
- (+)同意 同上次
没来得及投的票—— 纸飞机上的梦「💬 • ✏️」 2022年12月26日 (一) 12:19 (CST) - (+)同意 好的调整。——BearBin 「喷他 • 留名」 2022年12月26日 (一) 17:49 (CST)
- (+)同意:有益的尝试。——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22年12月27日 (二) 00:51 (CST)
- (+)同意 感觉可以,慢慢来吧—— 小乃(讨论) 2022年12月28日 (三) 14:28 (CST)
- (+)同意 加油。—— Grandomtech-patroller 2022年12月28日 (三) 21:38 (CST)
- (+)同意: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2年12月30日 (五) 22:40 (CST)、
- (+)同意 大概看着还行-- 已经是一条死鱼的HetmesAskalana 2022年12月31日 (六) 20:07 (CST)
- (+)同意 我觉得行。-- 珞羽子(交流室) 2022年12月31日 (六) 20:19 (CST)
- (+)同意 同意提案内容,仅在措辞方面有不同意之处。 葫芦又 2022年12月31日 (六) 20:59 (CST)
- 反对
- (-)反对 抱歉,我依然认为10个以上二次元形象一条不妥--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12月24日 (六) 23:38 (CST)
- (-)反对 感觉一些地方还是不妥。——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12月27日 (二) 18:56 (CST)
- 弃权
- (∅)弃权 不是很懂这方面,弃了--深海之下无望人间 2022年12月24日 (六) 21:12 (CST)
- (∅)弃权 同上次投票理由。—— 芳文厨 ⭐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❶ 快来单推可爱的雏羽吧~ 2022年12月24日 (六) 22:57 (CST)
- (∅)弃权 不甚了解,另外个人希望能对AI绘画相关有个更为明确的说法。--冰风飘羽(讨论) 2022年12月24日 (六) 23:21 (CST)
- (∅)弃权 对提案人规范此类内容的努力表示赞赏,不过具体标准仍有疑虑。--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12月24日 (六) 23:53 (CST)
- (∅)弃权 本人不太了解这方面,先弃了。--白蛇-粉条(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00:10 (CST)
- (∅)弃权 虽然很想同意,但在方针里塞编辑指导类条款是坏文明。——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12:46 (CST)
- (∅)弃权 阳了,要死了。——bob1301(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15:36 (CST)
- (∅)弃权 不熟悉的领域,摆了。—— Jacklin612(☎·🧾) 2022年12月25日 (日) 15:56 (CST)
- (∅)弃权 把编辑规范塞收录范围里面👎 あめろ 讨论 2022年12月28日 (三) 02:22 (CST)
- (∅)弃权 不熟悉的领域呢,不敢乱讲。——声优编集者(讨论) 2022年12月28日 (三) 17:30 (CST)
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
- 同意
- (+)同意 目标很明确(绘圈相关)--北湖3(讨论) 2022年12月24日 (六) 22:15 (CST)
- (+)同意 我觉得没什么问题(´・ω・`) —— X_zzh 2022年12月24日 (六) 23:22 (CST)
- (+)同意 值得一试。——最喜欢四糸乃(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15:19 (CST)
- (+)同意 没有问题。--鸽鸽鸽鸽鸽鸽子(讨论) 2022年12月25日 (日) 15:46 (CST)
- (+)同意 可以有。——Legend frog THE CGSS topic CONTRIBUTOR (SUMMON) 2022年12月25日 (日) 19:00 (CST)
- (+)同意 至少有正向推动就好,出现的小bug可以慢慢讨论慢慢修 Rogue Editor Hamon002(讨论) 2022年12月26日 (一) 12:38 (CST)
- (+)同意 我认为正面作用很大,未来可以慢慢观望。--「自由的守护神」NekoCocoa 「与吾对话」 「寻吾足迹」 2022年12月26日 (一) 13:28 (CST)
- (+)同意 没有问题--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12月29日 (四) 07:30 (CST)
- 反对
- 弃权
无票权用户意见
- 同意
- (+)同意 通读全文表示写得不错--Takeuchi.SubAccount (讨论与留名) 2022年12月24日 (六) 21:26 (CST)
- 反对
- 弃权
计票与结论
根据萌娘百科:提案:具有投票权的用户为:【管理员】、【巡查姬】、在讨论阶段参与了提案讨论的已注册达30天、遵守方针的活跃【自动确认用户】。在提案有至少2位管理员参与投票时,【投票有效】。
- 投票开始时共有8名参与站务的管理员;其中,
- 6人(+)同意 ,
- 0人(-)反对 ,
- 2人(∅)弃权 。
- 所有管理员均参与了投票。
- 投票开始时共有43名正式巡查姬;其中,
- 25人(+)同意 ,
- 2人(-)反对 ,
- 10人(∅)弃权 。
- 6人没有参与投票(Bbrabbit,宇文天启,空翊,Xzonn,西尾哈鲁卡,磷化镓)
- 共有9名有票权的自动确认用户参与了投票;其中,
- 8人(+)同意 ,
- 1人(-)反对 ,
- 0人(∅)弃权 。
- 另有1位无票权用户发表了意见。
当前提案有6位管理员参与并投有效票,该提案投票有效。
统计投票结果,全部投票之同意:反对票数量为39:3,【同意】票数大于【反对】,且管理员的【同意】票数不小于【反对】,【提案通过】。
感谢参与讨论的各位让该份提案更加完善。
先前提到的措辞等不足之处,我将择期通过快速提案完善。--NaitoNeko✉ 2022年12月31日 (六) 21:11 (CST)